台性工作者团体要求开放娼妓合法化
人民网6月13日电 台湾该不该设置“红灯区”(性工作专区),引起热烈讨论。台湾《苹果日报》昨天向全台25位县市长调查,云林县长苏治芬、屏东县长曹启鸿、宜兰县长吕国华3人明确表示赞成设专区,台北市长郝龙斌等10个县市长强烈反对,其它县市长不表态,或是无法联系上。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当局“内政部”最近委托学者完成“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建议台湾设“红灯区”,区内娼、嫖与经营者都不罚,但区外娼、嫖皆罚,至于哪些县市要设专区,则由各县市举行“公投”或交当地议会决定。这项引发争议的性交易政策构想,预计本月下旬送交台当局“行政院”讨论。
台北市废公娼已经有7年,但支持公娼工作权的“日日春协会”,多年来都诉求要开放娼妓合法化。日日春协会会员30日来到“行政院”举牌抗议,强调既然全世界都无法完全禁止嫖妓行为,当局何不开放合法,让性工作者有条生路可走。据“中央社”报道,“日日春协会”30日上午在“行政院”前上演行动剧,一位蒙着脸只露出双眼的性工作者,手拿鞭子象征性打马,藉此呼吁马英九“快马加鞭”废除罚娼条款。协会成员又是举牌又是喊口号抗议,有些成员还无奈的说,马英九想解决失业,就从最底层做起。回顾台北市公娼历史要从台北归绥街开始,7年前一到晚上整条街都灯红酒绿,当时还被称为“粉味街”,当时管区警察还得到公娼户,确认性工作者的健康问题。警察表示,2001年公娼每个月要有4次卫生单位的检查纪录。如今当局大力废除公娼,却导致私娼数量变得更多,四处流窜提供“服务”,有关部门虽然一度想要辅导转业,但很多人最后还是重回老本行。废娼这7年来,“日日春协会”为性工作者争权、抗议不下数十次,眼看马当局上台即将届满半年,日日春再发声,要马当局重视性工作者的权益。
台湾该不该设置“红灯区”(性工作专区),引起热烈讨论。台湾《苹果日报》向全台25位县市长调查,云林县长苏治芬、屏东县长曹启鸿、宜兰县长吕国华3人明确表示赞成设专区,台北市长郝龙斌等10个县市长强烈反对。台湾当局“内政部”最近委托学者完成“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建议台湾设“红灯区”,区内娼、嫖与经营者都不罚,但区外娼、嫖皆罚,至于哪些县市要设专区,则由各县市举行“公投”或交当地议会决定。这项引发争议的性交易政策构想,预计6月下旬送交台当局“行政院”讨论。台当局“行政院长”刘兆玄24日裁示,呼应性工作者人权要求,将改变过去罚娼做法,原则上除罪除罚化,也就是将不罚娼,至于是否设立专区,由“内政部”研拟管理法令后,再由各地方决定。“研考会主委”江宜桦表示,过去罚娼不罚嫖,可是在2年前有人权小组委员就曾呼吁重视性工作者的工作权益,今天讨论后,刘兆玄裁示,“原则”上性工作者朝除罪化及除罚化方向办理。虽然性工作除罪与除罚,但究竟是全面除罪或是只能限制在专区 (红灯区)内?江宜桦表示,今天刘兆玄没有指示。他表示,人权小组的高度是去处理人权议题,而要不要设专区及如何设立,是属于技术性问题,人权小组不宜去规范。
不过,江宜桦说,刘兆玄认为即使要设专区,也不宜以“公投”方式办理,而是应交由各县市及“议会”决定;并指示“内政部”在6个月内尽速研拟性工作者的管理法令及配套措施后,再去研修“社维法”中的罚娼条款。既然未来将朝性工作者除罪及除罚化,在“内政部”未提出相关配套措施及完成修法前,“行政院”今天另提出将建议“司法院”转知各地方法院简易庭,能否考虑对违反者处以罚锾而非拘留的作法。“行政院”另指示“内政部”维持对警察取缔性工作者不计入绩效分数作法,不过,在未完成修法前仍要取缔,只不计入绩效,也就是从主动取缔到被动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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