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论剑——重大改判案件代理技巧》张水山著

《法庭论剑——重大改判案件代理技巧》
上册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案例一:“唐伯虎卧虎图”确权纠纷案二审重大改判
一审 唐伯虎卧虎图确权驳回诉讼诉求
二审 唐伯虎卧虎图改判归第三人所有
【案情简介】
1990年3月19日,孙某携带本家叔孙某宏的一幅祖传“唐伯虎卧虎图”和自己的玉佩、玉镯等物品到郑州鉴定时,被洛阳东站公安派出所以涉嫌倒卖文物予以收容审查,并扣押了其携带的古画、玉佩、手镯等物品。1990年3月27日,洛阳东站派出所解除了对孙某的收容审查,1990年4月16日,孙某领回了部分被扣押的物品,并为孙某出具了一份没收证明。2005年7月,孙某将洛阳铁路公安处起诉至瀍河区人民法院。后孙某宏病逝,其继承人要求以独立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未获批准。2009年3月12日,孙某宏继承人共同委托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张水山律师作为代理人向瀍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孙某继承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到孙某诉洛阳铁路公安处行政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进行诉讼的申请。庭审中,孙某主张唐伯虎卧虎图归其所有,不同意孙某宏继承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瀍河区人民法院以本诉标的存在所有权争议为由裁定中止了本案诉讼。
2009年5月7日,张水山律师代理孙某宏继承人以孙某为被告,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唐伯虎卧虎图所有权归属的确权之诉,经过一审、二审,二审判决确认“唐伯虎卧虎图”归孙某宏继承人所有。2014年7月9日,张水山律师向瀍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恢复审理申请书,申请恢复继承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到孙某诉洛阳铁路公安处行政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的审理,法院接受了申请,孙某宏八位继承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提出了自己的独立诉讼主张,行政附带民事赔偿发回重审诉讼一案得以恢复审理。
【一审判决】
诉讼请求:确认孙某宏交由孙某鉴定的唐伯虎卧虎图的所有权归孙某宏的法定继承人八原告所有。2010年11月4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0)洛龙关民初字第9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孙某宏八位法定继承人的诉讼请求。
【二审改判】
【二审代理词】
一、孙某宏交由孙某鉴定的唐伯虎卧虎图其所有权归孙某宏所有,孙某宏夫妻辞世后,该画属于孙某宏夫妻的遗产。
孙某宏的爷爷孙玉川是清朝武举人,生前得到唐伯虎的卧虎图真迹一幅,该图作为传家宝历代相传传给了孙某宏,1990年孙某宏将祖传唐伯虎的卧虎图真迹图交孙某 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1990年5月15日左右,孙某宏问孙某 唐伯虎卧虎图真迹图的鉴定情况并索要唐伯虎卧虎图真迹图,孙某 给孙某宏了一份该唐伯虎卧虎图被洛阳铁路公安分局洛阳东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该唐伯虎卧虎图已被洛阳铁路公安分局洛阳东车站公安派出所没收的《证明》复印件一份,内容为:“证明,孙某于3月19日携带的古代虎画一付(已烂损)、玉石手镯一个(断为二截),予以没收,特此证明。洛阳铁路公安分局洛阳东车站公安派出所 。”证人高某民、高安某、王某遂均证明他们分别在孙某宏家见过孙某宏家祖传的唐伯虎卧虎图。
二、孙某宏将唐伯虎卧虎图交给孙某的目的是让其去鉴定虎画的价值而不是将唐伯虎卧虎图赠予孙某。
1、孙某宏的继承人对唐伯虎卧虎图主张权利的事实说明不存在赠与孙某的事实。1999年8月25日询问孙某笔录第8页孙某讲:“画没有要回来。当时孙某宏的大儿子孙某忠说画传到你这儿,你给丢了你得讲清楚。后来,我就把事情的经过给他讲了。他还不信。我又将公安所的证明让他看了,他还不信。我们一块到公安所找了几次都没有解决这个事。”唐伯虎卧虎图被洛阳铁路公安分局洛阳东车站公安派出所没收后,孙某和孙某宏儿子孙某忠一起去公安派出所要画的事实,说明孙某承认孙某宏对此画享有所有权,证人文某山证明孙某宏没有将唐伯虎的卧虎图送给孙某的意思表示,孙某宏让孙某将唐伯虎卧虎图拿去的目的是鉴定画的价值而不是将虎画赠与孙某。2、孙某父亲孙某和的笔录证明原告一直在主张权利要求孙某赔偿,该事实说明不存在将虎画赠与孙某的事实。1999年8月24日,在询问孙某和笔录第4页“问:画丢了咋说的?答:孙某宏不愿意,孙某给他们说画被东站公安所收了,让他看看东站收的条子他们家还不愿意,后来孙某忠找孙某不愿意,非让赔不行”。3、见证人文某山证明不存在将虎画赠与孙某的事实。见证人文某山证明孙某宏让孙某将祖传的唐伯虎卧虎图拿去的目的是鉴定唐伯虎卧虎图的价值而不是赠与孙某。
三、孙某给付孙某宏3000元钱不是作为画的赔偿,而是孙某赔偿孙某宏因虎画被没收要不回来被气病的看病钱
1、1999年8月25日,孙某自己讲3000元钱是借款。1999年8月25日,在询问孙某笔录第9页孙某讲:“在我叔病重期间,他向我借了有3000元钱说看病,一直也没有还我。后来他死了,也再没有提这个借钱的事”。孙某上述陈述若成立,说明孙某宏只是借了孙某 3000元钱,并非是以此3000元作为画的赔偿,从而将画所有权转移给了孙某。2、2007年8月29日,孙某自己讲3000元钱是孝敬叔父看病的钱与赠与行为,而不是虎画价值的体现。2007年8月29日,在再审听证笔录第3页孙某讲:“关于3000元的问题,我声明是我孝敬叔父看病的钱与赠与行为,而不是虎画价值的体现。”3、见证人文某山证明3000元钱是赔偿被气病的看病钱。 文某山的证言和当庭作证证明:孙某给孙某宏钱3000元是赔偿孙某宏因唐伯虎的卧虎图被没收而被气病的看病钱。该3000元不是赔偿卧虎图画的丢失赔偿费。孙某向孙某宏承诺,无论付出多大代价,一定将卧虎图画追回来还给孙某宏家。
四、孙某提交的唯一证据是1993、10的证据复印件,该证据内容是伪造的,没有原件加以印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孙某提交的1993、10证据是复印件,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文某山的证人证言和当庭作证证明,该证据是虚假的,证据中见证人文某山的签名不是文某山的笔迹,也没有文某山的指印,该没有原件的复印件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五、孙某宏辞世后,唐伯虎卧虎图属于孙某宏的遗产
孙某宏没有留下遗嘱,其遗产理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即本案八名原告依法继承。
【二审判决】
2012年6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唐伯虎卧虎图”归孙某宏八位法定继承人所有。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100元,共计200元,由被告孙某承担。
【案件报道】
《古画鉴定途中遭查扣后离奇失踪,赔偿问题还未解决,古画所有权又引争议——“唐伯虎卧虎图”引发连环诉讼》,2012年6月13日《洛阳晚报》第A12版“法眼·说法”,武逸民。
【案件进展】
1、确认之诉后,行政附带民事赔偿之诉继续开庭审理。2015年4月20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重审认为,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对携带家传文物外出的孙某收容审查后,没有证据证明孙某有倒卖文物或私自经营文物的行为,理应在解除对孙某的收容审查时,如数归还扣押物品。由于“虎画”和玉镯已被洛阳公安处丢失,洛阳公安处又举不出“虎画”和玉镯的实有价值的证据,失去了鉴定条件,只能按文物专家证言,参考相似文物拍卖价对“虎画”和玉镯价值进行认定,因原告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孙某已经将“虎画”转让给他,洛阳公安处应当将“虎画”损失赔偿给第三人,将玉镯损失赔偿给孙某,据此判决:一、被告在1990年3月27日后扣押原告物品不返还的行为违法。二、被告赔偿第三人“虎画”损失15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三、被告赔偿孙某玉镯损失22万元人民币、追讨物品损失15万元人民币。
【办案小结】
对唐伯虎卧虎图丢失后能不能确权问题,笔者持不同的观点。对于丢失物能不能确权?中院的两份判决出现了截然相反的观点。洛阳市中级法院原确权终审判决是把“唐伯虎卧虎图”的所有权确权给了第三人,但孙某到河南省高院申诉后,河南省高院行政庭的观点是丢失物不能确权,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救济,于是便形成中院再审丢失物不能确权但可以救济的观点。这种观点笔者并不苟同,第一,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彻底,并没有达到定分止争的诉讼目的,本案原告重审及上诉理由仍然认为该案没有确权,赔偿款不应该给第三人。第二,按照物权法,特定物所有人享有对世权,啥时候“唐伯虎卧虎图”出现,第三人都可以主张所有权而取回,现在省高院的观点等于剥夺了第三人对可能出现的“唐伯虎卧虎图”的取回权,而仅赋予了损失赔偿的救济权。第三,若丢失物“唐伯虎卧虎图”以后出世,价值又远远高于法院判决的赔偿额,二者巨大差额的经济损失如何救济?第四,“唐伯虎卧虎图”是祖传宝物,属于特定物,不可替代物,含有对先人的感情因素,这份情感岂是赔偿就可以完全解决的。第五,丢失物并不是毁灭物,有找到的可能性,当事人的期待权期待利益不应该被剥夺。本案确权之诉再审改判后,行政附带民事赔偿之诉又进行了一系列的马拉松诉讼。
古画鉴定途中遭查扣后离奇失踪,赔偿问题还未解决,古画所有权又引争议——“唐伯虎卧虎图”引发连环诉讼
洛阳晚报 记者 武逸民
1990年,伊川县彭婆镇孙某宏将一幅祖传的“唐伯虎画的卧虎图”交给同村本家侄子孙某去鉴定,没成想却引起了20余年的多场诉讼,至今仍没有完全结束。
“唐伯虎画”鉴定途中被查扣
1990年3月18日夜,孙某携带“古代古画”玉镯等物品,持洛阳东到郑州的火车票在洛阳东火车站准备上车时,被原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分局洛阳东站公安派出所(简称洛阳东站派出所)留滞,经询问,孙某承认准备到郑州对所携带的物品进行鉴定。洛阳东站派出所对随以涉嫌倒卖文物予以收容审查,并扣押了其携带的古代古画、玉佩、手镯等物品。3月27日,洛阳东站派出所解除了对孙某的收容审查,4月16日,孙某领回了部分被扣押的物品,并为孙某出具了一份没收证明......。
“唐伯虎画”在派出所神秘失踪
1990年5月15日左右,孙某宏问孙某唐伯虎卧虎图真迹图的鉴定情况并索要唐伯虎卧虎图真迹图,孙某给孙某宏了一份该唐伯虎卧虎图被洛阳铁路公安分局洛阳东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该唐伯虎卧虎图已被洛阳铁路公安分局洛阳东车站公安派出所没收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当事人30万元
在孙某多次到洛阳东站派出所催要被扣押的古画及玉石手镯,1999年7月15日,原洛阳公安分局公安处纪委介入相关调查,并认定扣押当事人的民警以洛阳东站派出所名义出具凭证是弄虚作假行为,并对相关民警戒予以立案调查,并建议孙某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孙某随后将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分局于1990年9月1日后更名为洛阳铁路公安处)起诉至瀍河区人民法院。瀍河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15日作出一审行政宣判:一被告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在1990年3月27日后继续扣押原告物品的行为违法。二、限被告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三个月内返还原告孙某被扣押的“古代虎画”一付,玉石手镯一支,逾期赔偿原告人民币30万元。判决书驳回了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终审判决:被告赔偿当事人159.5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审请。2007年6月13日,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向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送达了赔偿孙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9.5万元的终审行政判决书。
申诉后,法院下达中止判决执行,指令再审
二审判决后,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以判判决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当等为由向洛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同年9月14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行政裁定书:本案由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全议庭进行再审,并中止了原判决的执行。
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又发回瀍河区人民法院再审。
再审,古画持有人出现争议,案件中止诉讼
正当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和孙某各自为再审法院提供新的证据时,一个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和孙某同一村村民孙某宏的大儿子孙孝忠称,“唐伯虎画”系其爷爷,清朝武举人孙玉川生前遗物,该古画作为传家宝传给了孙某宏。”,孙某宏的五位子女及其孙辈等8位继承人联合以第三人的身份向瀍河区人民法递交了参加诉讼申请书。
孙某宏8位继承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张水山律师称,1990年孙某宏将祖传唐伯虎的卧虎图真迹图交孙某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1990年5月15日左右,孙某宏问孙某唐伯虎卧虎图真迹图的鉴定情况并索要唐伯虎卧虎图真迹图,孙某给孙某宏出具了一份该古画被洛阳铁路公安分局洛阳东站公安派出所没收的《证明》复印件。
孙某对孙某宏8位继承人参加诉讼提出异议,异议理由是孙某宏唐伯虎的卧虎图赠给了孙某。不同意孙某宏8位继承人参加诉讼
为确定唐伯虎卧虎图归属,孙某宏继承人提起确权之诉
2009年5月7日,孙某宏的五位子女及其孙辈等8位联合向洛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孙某宏交由孙某鉴定的唐伯虎卧虎图的所有权归孙某宏的法定继承人八原告依法继承所有。 2010年6月1日,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做出驳回原告孙某宏8位后人的诉讼请求。却也没有确定唐伯虎卧虎图归属。
古画所有权终审
古画所有权争议权一审判决后,孙某宏8位后人不服并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孙某宏8位后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张水山律师提出上诉。张水山律师提出了7个方面代理意见(详见本案例代理意见,略)。而洛阳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后认为,孙某称孙某宏已于1998年将该画转让给他,但提交的字据为复印件,且无他证据相印证,法院不予采信。而孙某宏8位后人提供的,“唐伯虎卧虎图”未转让给孙某,孙某宏病故后,“唐伯虎卧虎图”属于孙某宏的遗产,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即8位上诉人所有。随做出撤销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唐伯虎卧虎图” 所有权归孙某宏的法定继承人孙校中、孙波等8人所有。
据了解,目前,孙某宏8位继承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张水山律师已向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恢复审理孙某诉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行政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的申请书,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案的后续发展。
洛阳晚报 记者 武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