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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碾死是意外事故,依据是什么?

(2013-03-28 23:06:33)
标签:

村民被碾死

意外事故

草率

河南

杂谈

分类: 黑白碎语

村民被碾死是意外事故,依据是什么?

32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乡西春岗村,村民宋合义在自家承包的土地里被河南弘亿庄园的人用铲车活活的压死,而人死后直到晚上10点却没一个弘亿的人出面。28日下午,中牟县委、县政府发布官方声明称:经初步调查,这是河南弘亿农业科技公司施工期间发生的一起意外事故。(328日《央视网》)

人命关天的事,没有深入调查,没有死亡的经过,没有证人证言,该县只凭“初步调查”,便认定是“一起意外事故”,这是不是很草率?

对事故原因和结果的认定,必须尊重事实,应该深入调查。然而,没有深入调查,就急忙得到结论,这结论有说服力吗?公众能够接受吗?

村民宋合义在自家承包的土地里被弘亿庄园的人用铲车活活的压死,而人死后直到晚上10点却没一个弘亿的人出面。有网友指出涉事公司名为生态农业,实际涉嫌违规开发房产。由此可以看出,该事故的疑点不少。因此,需要公安机关缜密的调查,弄清疑点,然后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地作出结论。这才是对死者的尊重,对事实的尊重,对公众的尊重。

该县及时作出回应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其回应只需陈述事实,说明采取的措施,表明“高度重视”的态度,声明事故原因待公安机关深入调查清楚后及时公布,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和依据提前给事故定性。即使是意外事故,也应该在公安机关深入调查清楚后,用事实说话。

该县如此匆忙地下结论,给事故定性为“意外事故”,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面对早产的结论,公众旧的疑虑没有消除,新的疑虑又产生了,村民被碾死难道真是“意外事故”那么简单?其背后有没有什么秘密?

村民在自家承包的土地里被碾死究竟是“意外事故”,还是非“意外事故”,公众拭目以待。但愿村民被碾死只是“一起意外事故”。

(罗义安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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