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一块石头落了地?未必!

(2011-05-05 22:51:11)
标签:

杀人灭口

李承鹏

李玫瑾

药家鑫

张妙

段乖良

杂谈

分类: 随笔

此前,我写了《一块石头落了地》,表示对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的放心。之后曾有检察院的一位博友留言表示,这块石头未必落地。我不以为然。然而,看到一些被刻意隐去的人物和情节后,心里的石头果然又悬起来。

被刻意隐去的两个人在这个案件中极其重要:一个是药家鑫的父亲,一个是冒着生命危险截停了药家鑫的段乖良。

事发那天晚上,药家鑫说他是看女朋友回来。这一定是谎话!因为事发地是西安城南边的郊区一个叫郭杜镇的地方。就凭药家视农村人“不要脸”来看,绝不会到这穷乡僻壤找个农村人作女朋友。

还有,那条叫郭杜东路的地方,路面宽、路人少、交警少,照明不太好,是个适于练车的地方。

药家鑫撞倒而后8刀捅死了张妙以后,又开车往南跑了一公里多,在郭杜南村又撞倒了两个孩子,石学鹏和马海娜,两人被撞成重伤,其中马海娜在医院昏迷了一夜。而药家鑫再次开车逃跑!仅这次的交通肇事逃逸,就足够判药家鑫7年有期徒刑了。依法应当与杀害张妙案一起,对药家鑫数罪并罚。但是,在判决中竟然没有任何体现!!这段罪行竟被当地公检法刻意隐去了!!!!

就在药家鑫撞倒这两个孩子的时候,本案一个关键人物出现了:段乖良。

段乖良是郭杜南村永信泡馍馆石永信老板的朋友,刚刚打辆出租车从外面回来,打算到朋友石永信的泡馍馆吃点儿东西再回家。正好看到地上倒着两个娃,而石学鹏是泡馍馆老板的儿子。看到他,石学鹏大叫:“乖良伯,那个车把我撞咧”。

段乖良啥也没有顾上就去拦车,同时让出租车司机到永信泡馍馆叫人来。此时药家鑫因为人生地不熟,车开到不远处的丁字路口准备调头,被段乖良把手塞进车里,一把抓住药家鑫车的方向盘,另一只手拉着他的领口子,把他揪出来。

药家鑫被揪下车以后,先是把捅张妙的尖刀藏在路边草丛中,然后就不停的打电话。但打的一不是救人的120,二不是报警的110。20分钟后应声来了一个“路过的”男人,40多岁戴礼帽。从他来的方向和来的时间看,他刚才正是在药家鑫捅死张妙的现场!!

这个人是谁?!他正是本案另一个重要人物!!

看到愤怒的村民围着药家鑫要打他,这个人马上大喊:“只能说,不能打人!”人们问他是什么人,他说是过路的。说完又往来的方向去了。

联系到药家鑫父亲在本案庭审全过程中始终没有出现,联系到现场陌生人的出现和表态,联系到当时郭杜村民数十人都见过他,人们有理由相信,他正是药家鑫的父亲,怕被人认出所以不敢参加庭审。人们进一步想到,当时药家鑫开的雪弗兰是新买的;他开车撞倒两个孩子时车速并不快,逃跑调头的时候车技很生疏,人们判断,药家鑫在这附近练车,而陪同他练车的正是他爸!撞倒张妙时,他就在车上!!而一个学钢琴的大二学生,药家鑫当时肯定吓傻了,捅死张妙以绝后患,应该是他这个当过军人的爸爸的主意!也正是因为他让药家鑫逃走,他守候在现场观察动静,所以在药家鑫再次撞人后,他才能接到电话匆匆赶来。要知道,在那个时间和那个地方(半夜的农村)是没有出租车可打的,所以,他是徒步20分钟赶过来的!!

据此判断,他应该是张妙被害案的主谋和指使。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不仅杀死了那个无辜的女孩,也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如果真是这样,他才是应该以死谢罪的那个人!他要是真想救儿子,就应该站出来讲明真相,作为主犯去领死,法院也一定会判药家鑫死缓。但现在,他却眼睁睁的看着儿子去死,而他自己却苟活人世!!他还活什么劲呐!!他为什么不去死?!!

其实,如果公检法机关想查清此事并不难,只要传唤他让他说明案发时在哪儿,同时让郭杜数十村民指认,案情就会大白。

只是,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公检法机关对这个重要案情“视而不见”。

同样被“视而不见”的还有段乖良。正是他在第一时间拦下并揪住了药家鑫,才没有让这个杀人犯逃脱。段乖良,不仅见证了药家鑫不是判决所谓的自首而是实实在在的逃逸,而且见证了药家鑫后面的那个神秘人物。然而,这样重要的一个证人,却被所有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忽略”了,没有一个人找过他,没有一个机构传唤他去说明案情,更没有人提及他的见义勇为。倒是关注本案的记者注意到了他,这才在“民间”披露了这些被官方刻意忽略或者是掩盖的情节。

对记者透露了上述情况后,段乖良忐忑不安:“这个陌生人到底是干啥的?自从这事一发生,我的心里就捏了一把汗,很害怕那个陌生人来报复我,我现在都养了好几条狗。”

了解了这些以后,人们不禁再一次的毛骨悚然:我们的政府和公检法究竟还有多少不为善良人们所知的黑幕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