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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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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说,咱总不能拿孩子换钱!

(2010-07-21 16:26:32)
标签:

魏清安

赵作海

佘祥林

刑讯逼供

父亲

杂谈

分类: 随笔

此前我曾经记述了赵作海、佘祥林等一批仅仅因为被害人或真正的罪犯出现才侥幸得以洗冤的案例。现在又是一例,不过比赵作海更冤的是,冤案的当事人已经在二十多年前被枪毙了――河南小伙子魏清安。

原本我以为,对这类屈打成招的冤案,我已经麻木了,不会愤怒了。但看到魏清安的案子,我还是愤怒了,为办案人的残忍和无耻。

1984年5月3日,年仅23岁的河南小伙子魏清安被错判为强奸犯,执行枪决。一个月以后,真正的强奸犯落网,并主动交待了犯罪经过。随后,两高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魏清安一案进行复查,魏清安九泉之下终被洗冤。

从披露出来的案卷看,卷中罗列的所谓证据实在是破烂不堪、前后矛盾、惨不忍睹。其中,除了魏清安被屈打成招的口供的主观证据,主要客观证据只有三个:留在被害人身上的精斑;被害人的指认;在魏清安家中搜出的被害人提包。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那尚没有DAN鉴定的年代,公安局仅仅根据精斑的血型与魏清安相同就定案了!要知道,一般人的血型只有四种:A型B型AB型和O型,概率大致相同。这也就意味着与魏清安相同血型的人有好几亿!难道都是强奸犯!?而所谓指认竟然是这样的:村里所有年轻人都被村干部骗到村公所“开会”,然后被害人指着魏清安对现场的警察说:“看长相像是他,个子好像低了点。”!!于是就把魏清安抓了。至于搜出的被抢手提包就更离谱了,那是魏清安父亲的奖品,上面还印有授奖的字儿呢,就生生的给认定是抢来的了!更可恨的是,在刑场上,魏清安大声喊冤,而省高级法院分管副院长就是以“血型相同,不会错的”为理由,再次核准了死刑。

就这么一堆破烂,魏清安就给毙了。然而仅过了一个月,真正的罪犯田玉修另案落网,供述了本案强奸的全过程,其细致和准确与被害人的描述完全一致,而与魏清安前后矛盾支离破碎的供述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让省领导极度震惊,于是责成省检察院立案调查。孰料阻力巨大,调查不下去。不得已,省检请求最高检支持,于是,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最高法联合派员调查,才最终查明了案情。几个关键证据:作案时穿的皮鞋、大衣,骑的自行车,抢的被害人的手表,都一一提取到位,案件最终办成了铁案。

在所有的冤案中,酷刑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没有一个冤案不是打出来的,这个案子也不例外。因年代久远,我们已经无法再现当年刑讯的现场了,但在魏清安的遗物中,我们仍能感受到他所遭受的酷刑。魏清安被枪毙后,家人从看守所取回他盖的被子,拆洗时,发现被子里面缝了一个魏清安手写的纸条:“爸、妈,我对不起你们,我没有作案,他们非让我交代,打得受不了,我只好按照他们的要求说……”

由于近年来媒体的披露,对于公安人员的刑讯逼供,对于刑讯手段的残酷和残忍,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了,已经不愤怒了。但在这个案子上,人们还是再一次的愤怒了,这不仅是因为办案人员的残忍,更是因为他们的卑鄙和无耻!根据后来调查组的调查,办案人员不仅刑讯逼供,还卑鄙的诱供和骗供。由于魏清安无法准确“说清楚”犯罪现场的鞋印,他们就派了个“卧底”假扮被羁押人住进魏清安的号子,手把手的教魏清安画鞋印!甚至在魏清安画不圆时,干脆就让卧底来画并最终入卷!!他们还在家属送饭的馒头中塞进纸条,假冒家属名义劝诱魏清安招供以换取政府宽大处理!!其手段的卑劣和无耻实在令人发指!!!

26年后的今天,当记者找到魏清安的父亲时,这位75岁的老人再度老泪纵横,只说了一句“都20多年了……”就再也说不下去了!20多年了,老人始终生活在无辜丧子的伤痛中。魏清安的案子平反后,政府给了老人三万三千元的补贴。三万三千元,这就是一个冤魂的标价!问及老人还有什么要求,老人没有提出什么要求,“孩子也没有了,咱总不能拿孩子换钱。”

老人的话,深深的、深深的刺痛了我!“咱总不能拿孩子换钱。”这就是中国百姓,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中国百姓,历经苦难却如此深明大义的中国百姓!“咱总不能拿孩子换钱。”不知道公安们、政府们听到这句话时,是不是也像我一样的感到刺痛,是不是会有哪怕一丝丝的羞愧。

我实在说不下去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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