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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怒 震惊 和漠然

(2010-05-13 12:59:16)
标签:

梅德韦杰夫

赵作海

杂谈

分类: 随笔

看了一则消息,心里很不平静。

俄罗斯一名女犯人,心脏病复发死在看守所。她并没有受到什么虐待,只不过是监狱方面送医院不及时而已。然而,俄国总统梅得韦杰夫震怒了,下令免了20名监狱官员。下令彻底调查这起案件。两名涉案检察官被解职,而莫斯科地区的检察官也面临刑事调查。

一个犯人,在看守所发病,仅仅就是送医不及时,就惊动总统,就能让总统震怒,就能当即让20名监狱官免职,就能让监管监狱的检察官解职。人权,在这个国家就重成这样了?

要知道,在我们国家,涉案人员死于心脏病复发,不仅不是对有关责任人治罪的理由,反而是其免责的理由,这理由是这样的堂而皇之,这样的轻而易举,以至于常常被当作应对外界质疑的首选。还记得当年湖北天门城管打死用手机拍摄他们暴行的魏文华,“警方”就是以魏文华死于“外力诱发心脏病”为凶手免责的。

反差就是这么大:在那边就是治罪的依据,而在这边却是免责的理由。而其实,这里更多的犯人不是死于心脏病,而是死于骇人听闻的虐待和刑讯。

去年4月10日,我写了博文《愚人节不愚人》,列举了包括“躲猫猫”“作恶梦” 等近二十例犯人离奇死亡的案例。当时公安部祝春林也强调“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要以解决执法过程当事人非正常死亡为重点”。本以为公安系统的“非正常死亡”能有效得到遏制,谁知正好相反,从现在掌握的情况看,反而变本加厉,犯人死的更多了,死法也更加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来看看:

   呼吸死 2007年4月,郅国玉在河北赞皇县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呼吸衰竭”致死。

   睡梦死 2008年,吉林省人王国春被警方刑拘,6天后家属被告知王在睡梦中自然死去。

    -冲凉死 2008年3月,学员穆大民在河南开封劳教所内死亡,目击者称他是被强行冲冷水,导致脑血管破裂。

   洗澡死 2009年3月2日,57岁的海南男子在海南省儋州第一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事发时,嫌犯叫他脱衣服洗澡,他不肯,遭殴打致死。

   床上摔下死 2009年3月24日,20岁的福建青年温龙辉在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看守所称其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睡姿死 2009年4月11日,福州学生陈某在福建省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猝死。警方称他睡姿不对,叫其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发狂死 2009年6月26日,青年林立峰在广东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他是“发狂而死”。检方最终认定称是“心源性猝死”。

   妊娠死 2009年11月8日,内蒙古19岁少女郗红在戒毒所内死亡,劳教局称她因“异位妊娠”死亡。

-鞋带自缢死 2009年12月12日,嫌疑人邢鲲在云南省昆明市小南派出所死亡,警方称他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

    -摔跤死 2010年2月16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而作出这一鉴定的医生坦言被逼造假。

    -喝水死 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鲁山县某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上厕所死 2010年3月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一名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释是他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证据不足死 2010年,四川绵阳蒲泽民的案子经两次审理都因证据不足未能宣判,但蒲泽民最后却莫名其妙地死在了看守所。

   激动死 2009年12月,陕西女子王会侠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警方称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洗脸死 2010年4月7日,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上长宽不足50公分的水池里。

   骷髅死 2010年4月9日,河北唐山荷花坑劳教所一名学员在保外就医时死亡,这名身高1.80米的学员死时体重不足70斤,全身皮包骨头,就像一具骷髅。 

   -抠粉刺死  在被刑拘约3个月后,山东文登市高村镇高村人于维平死在了看守所。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胸部有小洞,当时被告知是抠掉的粉刺。而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遭遇了“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心包腔积血致心脏压塞死亡。”

   感冒药死 因涉嫌盗窃,河南鲁山县王亚辉在看守所内死亡。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其背部、手臂有大块淤青和伤痕,头部破了一个洞,乳头被割掉,生殖器也有伤痕。公安局解释:“民警给他喝了点感冒冲剂,喝完以后王亚辉就不一样了,就赶紧往医院送(然后就死亡了)。”

和此前的“躲猫猫死”“做恶梦死”相比较,上面列举的死法更加离奇,也更加骇人听闻:

用纸币就能打开手铐?那手铐也太山寨了吧!!

能绕过房梁打个结,还要打一个至少能让脑袋钻过的结,这根鞋带也太长太过奢华了!

洗脸台上长宽不足50公分的洗衣池,犯人能够从容的爬进去,把自己一米七几的身体完全塞进去,老老实实一动不动的让拿点儿水把自己“溺死”,说起来鬼都不信!

直刺心脏的胸口破洞竟然是“抠粉刺”形成的?!

把犯人搞的“头部破了一个洞,乳头被割掉,生殖器也有伤痕”的 “变态民警”(!!!)忽然善性大发,给他喝感冒冲剂,还给喝死了?!

所有这些说法,都是一个来源――“警方称”,让警方来查警方自己的事儿,已经够离奇的了,所以,警方的这些说法根本不能自圆其说,但我感觉,警方或者根本就没打算自圆其说,他们可能连圆谎的耐心都没有,因为他们认为没有这个必要――“我就这么说了,怎么着吧!”!

最近披露出来的一起震惊全国的冤案:河南农民赵作海,因杀人罪被判死缓,在监狱里待了十一年后,因被害人“死而复活”而被宣告无罪。有关这起案子的法律是非我将另行评述。痛哭失声的赵作海,面对记者问及当初的刑讯逼供,他用了四个字:“生不如死!!”――脑袋上的伤疤是被枪把子打的个窟窿;用擀面杖粗的棍子击打头部;用脚跺;捆在凳子腿上用鞭炮炸脑袋,不说就炸;威胁说,如果不按照警方的要求供述,就用车拉出去,然后一脚踹下去用枪打死,算是逃跑被击毙!!一个月后最终屈打成招!连媳妇也被抓去打了一个月。

我不知道这些如果发生在俄国,总统梅德韦杰夫会怎么样。不过,就一个犯人死于心脏病就把他气成那样,那上面这些事儿不用多,一两件也就足以把他气劈了。脾气也太暴躁了!实在不像个成熟的政治家。反观我们的领导,发生了这么多事儿,有人震怒吗?有警方被免吗?相比他的震怒,我们领导的反应要漠然的多。稀松平常嘛!

但我想,正因为他们的漠然,才有这层出不穷的死法,才有警方的气定神闲。而这对生命的漠然,却是对社会道德根基的最大戕害。谁能说,屡屡发生的校园惨案,与这漠然的怂恿没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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