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第一次被警察拦住是我在开车跑长途的路上。从硅谷-旧金山地区到洛杉矶开车跑高速路大约要5个小时。跑高速公路最大的危险是来自你自己的瞌睡,特别是从硅谷到洛杉矶的途中,绝大多数时间是在笔直的5号路上跑,沿途除了枯草覆盖的山坡,就是一望无际的农场,再加上加州出名的灿烂耀眼的阳光,一个人开车很容易昏昏欲睡。不过我车里安装了一台GPS汽车导航仪,它的屏幕有7寸大小。我利用这个屏幕连并安装了一套DVD机,这样开车就不寂寞了。那时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正火,我搞了一套,在去洛城的路上放它来解闷。
就在石光荣和褚琴打架打得热闹时,我无意间瞟了一眼后视镜,可不得了,一辆警车闪着警灯,紧紧的跟着我。这是美国的规矩,警车一旦闪着警灯跟着你,你要尽快安全的靠边停车。我一边从内线向外变更车线,减速准备停车,一边快速的审视了一下当时的情况。当时我正用自动定速控制功能,速度控制在合法值,所以速度应当不是问题;但是美国法律规定,驾驶员不许看DVD,我想一定是DVD出了问题。我赶紧把屏幕开关转换到GPS地图位置,同时把声音关掉。处理完这两件事,我把车停在路边,警车也同时停在我的车后。停车后,我要做的正确事情是准备好驾照,摇下车窗,坐在驾驶位置别动。
警察来到我车的右侧:"驾照!",我呈上。接着他问我:"你有没有车的年检注册卡?"说实在的我永远搞不清这些东西,不过我收到任何和我车子有关的东西,我统统都随车带着,以防万一。于是我掏出来一叠东西,我说:"是不是在这里。。。"警察接过去认真的在里面找,不一会儿,他晃着一个卡片说:"在这儿呢。"原来每年车管部门要邮寄给每个合法车主一个年检登记的凭证,一份文件和一个一寸大小的卡片,上面有年号,而且每年的颜色不同,车主应当把它贴在车后的车牌上。他问我:"你怎么不贴上?"我说:"我忘了。"于是他争得我的同意后,走到车后帮我把它贴上。这下我松了一口气,原来他是为了这个。接着他问我:"你在车里干什么呢?我足足跟了你20分钟。"我那里敢说我在看DVD,我说:"对不起,我没有看后视镜。"可是"狐狸斗不过好猎手",看来他很熟悉GPS,他让我按一个按钮,只一下便把DVD给按了出来,虽然声音关掉了,但是电视剧还在进行中。他笑着说:"你知道不知道驾驶员不能看DVD?"我说:"我跑长途,容易瞌睡,我只是听听。。。"
我想可能是他也拿不出硬的证据说我在看DVD,而不是听。总之他没有给我开罚单,只是开个玩笑说:"可别再让我碰上你看DVD!"说完给我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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