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遭遇警察,可是把我气得不轻。那是1999年我出国前夕,我和一个航天部的好朋友一起开车去翠微大厦买东西。我开车沿长安街由东向西行驶,在翠微大厦西侧右拐,然后四下张望找停车位准备停车。我是第一次来这里,对停车场的位置不熟悉。忽然看见路边有一个倒挂着的(固定螺钉掉了)、写着"停车场"的、非常醒目的大牌子,路边地上还画着雪白的车位的分隔线,所以我毫不怀疑的把车子停在了两辆已经停在那里的车子中间,锁好车和朋友去逛商店。等我们从商店里出来,可是把我吓了一跳,我的车不见了。正当我们找车时,忽然看见一辆公安局的拖车开过来,拖上一辆在我停车位置前不远的一辆车就走了。我一下明白发生了什么,于是我打听到附近交通队,按照警察的指示,花钱打出租到交警指点的停车场,找到我的车,再回到交通队交300多元的拖车费和违章罚款。在交钱的时候我嘴欠,傻呼呼的给我们的警察提建议。我说:"那个停车场的牌子和地下的线给大家一个错觉,你们应当把牌子换成禁止停车的牌子或者把线摸掉,那样大家就不会在那里停车了。"我话刚一出口,不知为什么,一个大个子、黑脸膛的冷面警察,停下正在给我办理中的罚款手续,对我说:"把你的驾照给我!"我老老实实的把驾照给他,然后他冷冷的向我宣布,吊扣我驾照一个月。我不解的问:"为什么?"他根本不理我。然后无论我说什么,他都象没有听到一样。
回到单位,和大家一说,所有人都说我犯傻, 要去堵警察的财路,当然没有好果子吃。可是我越想这事越觉得窝囊,仔细反省自己,不觉得自己有丝毫的错误。于是我决定逮理不饶人,我查找公安部纪检部门的电话,并且打开电脑写告状信。
我反映的情况第二天就得到了回音。第二天早晨交警大队的一个长给我打来了电话,让我去交警大队,我说:"我没有驾照。"他很狂的对我说:"你开车过来,如果有谁拦住你,你就说是我让你开的。"就这样我很快坐到他的办公室里。他一上来就问我想私了还是公了?我问何为私了何为公了?他说公了就是打官司,但是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如果我愿意私了,他可以让他们还我驾照,并向我道歉,但是我要写个保证书,表示不再告状了。想想出国机会难得,我的行期在即,我实在没时间跟他们打官司,于是我选择了私了。当然我再出现在那个交通队时,不见了黑脸膛,一个领导模样的人接待了我,客气至极,认错道歉很到位,还说我的建议很好。最后他没忘记向我讨要保证书,我当然也拿回了我的驾照。
有趣的是,一年后我探亲回京,专门路过翠微大厦,我惊奇的发现,那个停车场的牌子还在那里,地下还画着分隔线,只是不知道停在那里的车会不会被拖走。(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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