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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仁方言》的若干问题

(2009-07-06 18: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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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歌哭
    对于区域性的社会文化研究,方言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陈满华先生所著的《安仁方言》,作为一本深入到研究湖南省安仁县境某一方言的正式出版物,对于整个湘东南乃至于更大范围的区域研究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由于前人研究基础非常薄弱,加之其他的种种原因,其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大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但此项工作的难度是显而易知的,笔者不揣谫陋,条述如次,以期将研究引向深入。

    一、安仁方言的地理分布

    该书第1页称:安仁方言可有两种理解,该书所讨论者乃“通行于安仁绝大部分地区的方言”而非“全安仁境内的话”,即除衡东、衡南话、客家话之外,“可由城关镇、安平镇及禾市街三处的话分别作为中部、南部和北部的代表”。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
    实际上,安仁县境方言可以分作三种类型:一是分布在安仁境内的其他方言,如渡口乡和禾市乡潭湖村的衡东、衡南话,东南部关王、豪山、羊脑三个乡六个村的客家话。二是感觉象外县话、但实际上与外县话又有区别的方言,如坪上、新洲、关王、羊脑、豪山四个乡的话,听起来与茶陵话非常相似;龙市话与攸县话非常相似。严格说来,这两个层次很难区分,安仁境内的衡东、衡南话与“真正”的衡东、衡南话不可能没有区别。三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安仁方言,基本上可以分为上四里话与下四里话两种,前者分布于安平、牌楼、平背、承坪、龙海五乡,可以安平司话为代表;后者分布于清溪、排山、洋际、朝阳、华王、军山六乡,可以县城话为代表。
    上四里话与下四里话各自的内部一致性非常强,仅边缘地带略有异样口音。与其他方言相比,它们的差别非常细微,主要表现为部分语汇和个别语音,它们的差异只有在彼此之间才能显示出来,只要接触其他的方言,这种差异便可以忽略不计。而它们与其他的方言区别则明显得多,最显著的是语音,听起来就没有认同感,因之语汇方面的区别也相当明显。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安仁人之间交流都是以上、下四里话为通语的,持其他口音的人到县城来一般都改为县城口音。
    基于上述,笔者认为安仁方言并不存在一个所谓“北部的代表”且就是禾市话,禾市话充其量只能算是上述第二种类型中的一个部分。因为其分布范围仅仅只在禾市一乡之内、且未遍布全乡,无论是从人数、地域,还是从经济、文化地位上都不足以与上、下四里话相提并论。

    二、对“安仁方言”的理解

    该书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对安仁方言采取了双重标准。语音描写多次声明采用的是禾市话,此时所谓的“安仁方言”特指禾市话;到了语汇部分,又称“本文所收的词(含短语)基本上都是通行全县的,只有极少数的限于本县部分地区使用”,则“安仁方言”概念已经扩大,尽管其标音仍为禾市话。语法部分未明确交待选材范围,但实际上与语汇部分基本上一致。应该说,这些材料与安仁其他各地的方言是有相当距离的。
    比较而言,该书的语音部分应该最为可信,因为禾市话是作者的母方言。但实际上仍有个别字音明显不对。例如“月”字,禾市话一般念作[lue],而该书记作[ue],不知何故。

    三、安仁话的文白异读

    这个问题可以分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1)对文读音的甄别存在不少错误。在该书所记的文读音中,有一些实际上并不存在,它们是个别学过一点普通话后对普通话和安仁话都说不好的人创造出来的,可谓“虚拟音”。这种语音的产生,纯粹只是以安仁的音系特点来读普通话的字音,因而如书中所称此音“接近北京话”。
    例如“学”字,该书第65页称现代安仁方言有三读,前两者为白读,后者为文读。其实,安仁方言中“学”字只有二读,该书中所记第一读为白读,第二读为文读,而第三读在安仁方言中实际上并不存在,它只是如上所述的虚拟音而已。这一字例还在该书的第76、81、85页反复出现。
    这种虚拟音在该书中占有相当的数量,如第70页“女”、“尼”、“隶”,第71页“膝”、“袖”、“祥”(讹作“详”),第72页“砧”、“缠”,第73页“垂”、“皆”、“阶”、“街”、“解”、“介”、“界”、“届”、“戒”、“诫”,第74页“教2”、“窖”、“豇”、“掐”、“敲”,第75页“茄”(又见第78页)、“菌”(又见第86页)、“咬”、“藕”、“偶”、“颜”、“雁”,第76页“戏”、“鞋”、“咸”、“陷”、“衔”,第77页“械”、“哀”、“蔼”、“挨”、“隘”、“袄”、“奥”、“庵”、“暗”,第78页“扼”、“靴”、“遮”,第79页“奢”、“蛇”、“赊”、“惹”、“迷”、“谜”、“泥”,第80页“腻”,第81页“完”、“丸”、“括”、“撮”、“勃”、“乙”,第82页“白”、“窄”,第84页“欲”,第85页“栗”、“勺”,第86页“奶”、“髓”字,都是。
    当然,方音本身是不断变化的,导致变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受官话的影响。可以预料,随着与官话接触机会的增加,将来安仁话可能会与普通话愈来愈接近。但方言调查与方言发展预测毕竟有别,上述语音目前还不能为一般的安仁人所接受。也就是说,这种虚拟音并不可以视作文读的“新派”,它们之间有性质的区别。如第76页的“喜”,第77页的“爱”的文读音,因为与老派的读书音比较接近,已经为很多年轻人以及城镇居民所接受,算作新派读书音问题不大;然而虚拟音则大不相同,不仅其使用频率目前几乎趋近于零,而且还往往引起当地人的反感。
    (2)对于白读音,错误也有一定的数量。这里面有些属于本字有误,如第84页将“洋火虫”的“洋”当作“萤”的白读音,这样的语音显然将失去可比性。本字的问题下文将另作专门讨论,在此暂不展开,但有一种特殊情况须要提出的是,以人名、地名中的字来分析文白异读是要特别慎重的。
    该书在语音分析中多处征引了人名、地名,计有第77页的人名“夏妹”,第84页的人名“陈宏善”,第81、85页的地名“栗山湾”。本来,在专有名词中一般更容易保存古音,但有一个前提就是其本字必须准确无误。安仁不少地方有一个习惯,为人、事命名往往开始都只有一个语音,然后再被记录成文字,很难保证所用的字就是本字。上述的“宏”字,除此之外就没有书中所记的读音,很难证明存在书中所揭示的这一文、白音对应。“夏”字,安仁话中虽然存在书中所记录的这一组文、白音对应,但一般只表现在“下”字上,“夏”字并没有这一白读音。这一名字很可能本来应该写作“下妹”,因“下”与“夏”文读同音,为文雅起见才写“夏 ~ ”。这种现象在文化不够发达的地方相当普遍,取证时决不能随心所欲。
    其白读音的第二个问题是,书中认定的白读音有许多其实是文读音。上述文读为虚拟音的字,对应的白读大多是文读音。这些字有的文白两音本来不异,如“皆”、“阶”、“街”、“解”、“介”、“界”、“届”、“戒”、“诫”、“窖”、“掐”、“敲”、“茄”、“菌”、“咬”、“藕”、“偶”、“颜”、“雁”、“戏”、“鞋”、“咸”、“陷”、“衔”、“械”、“哀”、“蔼”、“挨”、“隘”、“袄”、“奥”、“庵”、“暗”、“扼”、“靴”、“遮”、“奢”、“蛇”、“赊”、“惹”、“迷”、“丸”、“括”、“勃”、“乙”、“窄”、“欲”、“栗”、“勺”、“奶”。有白读音的则更为古老,如多次出现的“学”字,已如上述;类似的再如第79页“谜”字,真正的白读音乃是[men]。
    第三个问题是有些语汇选择不当。例如第70页的“华达尼”,本来书中求证的文、白音对应确实存在,但白读音并不表现在这个词上。因为这个词是外来词,没有念白读音的道理,作者以此来分析白读音,显然不合适。类似的情况再如第74页的“炉腔”,第75页的“无边无涯”,第78页的“且到”,这些都是典型的书面词,口语中根本没有这些语汇,该书硬要将它记成白读音,感觉非常别扭。
    (3)有些材料虽然标音无误,但缺乏起码的必要说明。如第71页的“松”字,能够与白读音建立对应固然不易,但“松”字在古汉语中原来有两个字,一是树名“松”字(松树),一为形容词“松”字(松驰),有此文白异读的只是前者,不加说明恐难免引起误会。
    如果说上述情形还有一定的难度,但有些并不算十分复杂。如第77页的“老鸦”一词,“鸦”字白读标作[ua],以区别于“乌鸦”。其实在安仁话中后者只是书面语,将前者发如标音者也极为罕见,而撇开词汇选择、记音等问题勿论,至少应该注意[ua]可能属于音变。

    四、方言本字

    方言本字的求证是一件极为艰辛的工作。它不仅要求对语言、文字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了解,而且还要求具有比较广博的知识面,由此才能激发出探索本字的灵感。这一工作的意义非常重要,它是深入揭示方言现象及规律的必要基础,其准确与否直接标志着研究的深入程度。应该说,该书对于本字是花了一些气力的,有几个本字的写法着实令笔者钦佩。如第69页将“[mien]巴”记作“尾巴”,第71页将“松树”、“置衣服”、“筑坝”等语汇与方音建立对应,这些都不可能是随手所得。但通观全书,应该说其对于本字的钻研还很是不够。
    有不少语汇,该书在记录时随便用字,丝毫看不出与其意义有何关联。如第90页的“磨里古”,第94页的“内子”,第101页的“碌机”,第104页的“革马”,第112页的“局子”,以及多次出现的复数词“南”、动态助词“餐”等等,如果不加注解简直令人莫名其妙。
    不过这种情形还应该说是数量有限。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对于相当多数的词汇,该书不同程度地考虑了本字的问题,但关键的音节却没有写出来。限于篇幅,在此无法逐一分析,聊举其尤者如下:
    第72、81页“[tia]贼”的本字写作“捉”,笔者认为当作“逮”。第84页“萤火虫”当作“洋 ~  ~ ”。第90页“同转”当作“筒 ~ ”。第92页的“煞抹”应作“ ~ 末”。第93页的“阳年年”、“阴年年”当作“ ~ 历 ~ ”、“ ~ 历 ~ ”,第98页“囗禾”当作“夹 ~ ”。第100页“四里泡”当作“ ~ 粒 ~ ”,“拜拜年”当作“ ~  ~ 莲”。第104页“笋合叶蛇”当作“ ~ 壳 ~  ~ ”。第106页“则马”应作“蚱蜢”。第109页“神厨”应作“盛柜”,“芭蒌”应作“背 ~ ”,“洋是碗”应作“ ~ 瓷 ~ ”。第110页“团炉”似当作“ ~ 锣”,“线瓜君”当作“ ~  ~ 中”。第113页“抬缸”当作“ ~ 杠”。第114页“毛镰”当作“茅 ~ ”。第115页“囗力皮”当作“圈 ~  ~ ”。第117页“盖”当作“锯”,“桃”当作“淘”。第119页“退”当作“袋”。第122页“囗娘”当作“妯 ~ ”。第125页“走侍”当作“ ~ 事”,“后生干”当作“ ~  ~ 家”。第126页“文理生”当作“ ~ 礼 ~ ”。第127页“彻拐狸”当作“铁拐李”。第131页“涣渣”当作“旱茶”。第133页“磨余豆腐”当作“ ~ 芋 ~  ~ ”。第134页“掌”当作“整”。第135页“虫吃牙子”当作“ ~  ~ 齿”,“绵花籽”当作“棉 ~  ~ ”。第137页“上气”当作“ ~ 汽”。第138页“塞日”当作“ ~ 噎”。第139页“丁起”当作“仰 ~ ”。第140页“斗把”当作“ ~ 霸”。第141页“打决子”当作“ ~ 蹶 ~ ”。第142页“幕子”当作“谜 ~ ”,“打挖”当作“ ~ 绕”,“长款”当作“仗 ~ ”。第143页“打撞”当作“ ~ 撑”,“打总声”当作“ ~ 怂 ~ ”,“囗屋”当作“跳 ~ ”。第144页“彻板”当作“铁 ~ ”。第146页“车到把伞”当作“掖 ~  ~ ”。第147页“三头早晨”当作“ ~ 朝 ~  ~ ”。第148页“满百公”当作“ ~  ~ 功”。第149页“囗岁”当作“镇 ~ ”,“佛主老爷”当作“福 ~  ~ ”,“神皇老爷”当作“城隍 ~  ~ ”,“主生娘娘”当作“注 ~  ~ ”。第150页“惨喊鬼”当作“产 ~  ~ ”(实际语音当作“产日鬼”),“拜章”当作“ ~ 醮”。第153页“侧弦”和“弦上”的“弦”均应作“缘”。第156页“超突”当作“ ~ 度”。第157页“兴时”当作“行 ~ ”,“熨贴”当作“玉 ~ ”。第159页“脱盒”当作“ ~ 祸”,“铁”当作“恁”。第160页“冒发示”当作“ ~  ~ 市”。第162页“囗”当作“找”。
    这些只是笔者基本上有把握的部分,当然不可能是该问题的全部,还有很多的本字有待将来进一步探讨。

    五、语汇的条目与释义

    按照该书序中的阐发,该书“重点不在音系描写方面而是在语汇和语法方面”。尽管这从份量上看不太出来,因为该书语音、语汇、语法三大部分篇幅彼此略等;但无论如何,语汇为该书的“书眼”之一则毫无疑问。
    这一部分曾在《方言》95年至96年连载。其描写的其实是禾市话,已见上述。尽管作者觉得这些词汇“基本上都是通行全县的”,实际上还不好称作“通行”,只是县内其他地方的人多数能够理解而已。尽管如此,仍不妨暂且将尺度放宽,诸如那些被遗漏的语汇、以及禾市话与其他安仁话的大量歧异,此类的问题都可以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首先值得一说的问题是,有一部分语汇实际上意义并不大。其中有些属于外来词,当地口语中比较罕见。例如第126页的“宝气”、“二百五”,安仁话本来有其自己的词汇;第129页的“单眼皮”、“双眼皮”,安仁人实际上也不着意区分,当地人以单眼皮居多,并不觉得拥有双眼皮是不得了的事;第138页的“碰杯”更是与安仁风俗相异,传统式的劝酒只是举杯而已。另外有一些词虽然在口语中碰得上,但不是最普遍的用法,如第102页“牯猪”,一般不可能说“那是一只牯猪”,而应该说“那只猪是牯的”;第122页的“妹夫”则过于正式,一般都是称“妹郎”的。这些语汇如何处理都需要斟酌。
    不过相对而言,这种问题都还是小焉者也,毕竟这类语汇所占的比例有限;大成问题的是语汇的释义。诚如该书序中所言:“语汇的确切释义有很大难度”,有些语汇的准确意义要表达完整良非易事。但语汇本身难于言说是一回事,释义存在问题又是一回事,大体言之,该书的语汇释义问题有如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释义过了分,即添加了一些不存在的意项。如第91页释“时头巴节”为“逢年过节”,其实只是“过节”而不含“逢年”,它正是与“过年”相对而言的。第92页“煞囗”其实与“煞抹”完全同意,没有“农历月底、三十”之意。第98页“糙米”释为“粗米”,并强调“一般指砻碾出的米”,其实,并非砻碾出来的米就叫糙米,它只是砻碾出来的带有很多碎谷壳的米,把谷壳除掉就不叫糙米了;碾米机应用以后,谷壳都碾成了糠,一过风车就出来米,所以也就不再有糙米这一中间产品。第101页释“梨子”为“李子”、“梨”二意,其实梨、李可以分得很清楚,正常人是不会把“李子”叫做“梨子”的。第106页释“落生肉”为“蚕蛹”和“花生米”二义,其实前者顶多只是一种借代的用法,属于社会方言之类,地域方言中是没有这一意项的。第113页释“响器”为“乐器”,其实并非所有的乐器都可以称作“响器”,它特指打击类乐器。第116页释“明瓦”为“天窗”和“天窗瓦”二义,其实“明瓦”本身是不可以叫做“天窗”的。第123页释“姨姊妹”为“表姊妹”,其实它只是后者中的一种。
    第二种与上述正好相反,释义不充分,即过于片面。第107页释“法器”为“工具”,其实这只是一种借代义,“法器”本来指的是僧道做法时所用的器具,一般人也就把自己的用具戏称为“法器”,甚至有人用以指代其私部。第107页释“鸡埘”、“鸭埘”为关鸡鸭的“木箱子”、“木笼子”,其实它们有多种形状和质地。第111页释“灯火”为“煤油灯”,其实“灯火”有二义,一指点着的油灯,二指油灯所发出的光芒。第125页释“同娘”、“同爷”,其实还有一种情形,就是老庚及其兄弟姐妹可以互称对方的父母为“同爷”、“同娘”。第126页释“贼古”为“晚上在无人的地方作案的小偷”,其实只要行过窃就可以叫做“贼古”。第133页的“现饭”、“现菜”,除了“剩余饭菜”的意思之外,更常见的意思是“现成饭菜”。第140页释“打鲁”为“模仿普通话的腔调说话(多含贬义)”,其实是下四里的人将异乡口音称作“噜”,“打鲁”只是操异乡口音的意思,无意褒贬。第149页“逢场”不仅仅指“赶集的日子”,还有“赶集”的意思。第151页释“阿弥陀佛”为一种儿童饰物,只是一种借代用法,没有普遍意义,更经常的是一句佛教用语,也用来形容和善、无用的人。
    第三种,对所释语汇可能心知其意,但表达完全错讹。其中有些可能属于笔误或印刷错误,如第91页将“交春”释为“春分”、第111页释“帕子”为“牙刷”,有理由相信不是作者的本意,因为与“交春”对称的“交秋”释义无误,作者也不至于连帕子和牙刷都分不清楚。但有些错误却很难说是出于无意。如第90页释“勘”为“岸”,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悬崖,后者则是水体边上的陆地。第97页“戽水”释为“汲水灌溉”和“用手掌泼水”,两者都不对,其实“戽水”就是用力把水扬起来,可以用盆等器具,也可以只用手脚,它既不是“汲水”也不是“泼水”,一般情况下更没有“灌溉”的特定含义。第113页释“小锣”为“钹”,二者本来是不同的两种物件,前者以棰敲,后者以两块对击。第113页释“拢子”为“一对红木箱子”,其实“拢子”既不可以称作“箱子”,也不一定是红色。第115页释“梯子”为“阶梯”,其实前者特指攀登所用的格状梯,多以木制,后者则指阶级状梯。第118页释“砖匠”为“瓦工”,其实“砖匠”是泥水匠。第119页释“蔸子裤”为“短裤、裤衩”,其实它是一种裆上不开缝的长裤样式。
    第四种已不属于表达的问题,反映出作者对所言事物缺乏起码的了解。如第115页释“天井”,说是“在房顶上开出一个洞”、然后对着洞要在地上挖一个水池,显然是还不大明白“天井”是怎么回事。第118页所释的“斗墙”,无法诉诸文字只好求助于图解,看来也不知道这就是传统建筑技术中的“版筑”。第135页对“杨梅疮”说得神乎其神,竟未指出就是马路招贴中到处可见的“梅毒”,当然不会知道是一种性病。
    上述都是针对释义不准确而言的。此外还有些并非表达不准确的问题,也有必要附带一说。有些释义不能找到合适的词汇,只好以原话释原话,等于没有解释。例如第90页释“县里”为“县里、县城”,其第一层含义还是令人莫名其妙,其实是“县政府”的意思。

    以上所述五个方面,尚未涉及该书的语法部分。这主要是出于体例方面的考虑,并不是其中不存在类似上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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