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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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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的“性”,是真的吗?

(2019-01-03 17:25:44)
标签:

健康

教育

情感

文化

时评

分类: 性权利:良心高于法律

 

潘绥铭

 

前些日子我写了一篇短文《性骚扰的“性”,究竟是什么?》主要意思就是:在gender(社会性别)和sexuality(全性)的时代里,“性”的最低程度(最轻微的是什么)绝不可以无限扩大,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可是除了上面的这层意思以外,还有更进一步的层次:性骚扰中的那个“性”是真的吗?也就是说,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那个“性”是不是真实地发生了,然后才能判断它是不是骚扰。

 

古往今来,人们都说按照“行为的真实”来判定的,包括接触、言语、表现等全部外延。用它们来判断性骚扰中的“性”是否真的发生了,可能不会有什么争议。

 

可是,Miah提出另一种“主体感受的真实”。也就是说,无论“行为的真实”发生了什么,最终还是由当事的至少一方,根据自己的感受,来判定、认同与表述某种现象究竟是不是“性”,或者“性”是否真的发生了。最典型的情况就是挤地铁,不管对方出现了多少身体接触,也不管对方做出了什么样的行为,如果自己(主体)感受到那是“性”,那么“性”就真实地发生了。反之,在完全一模一样的情况下,如果自己觉得那仅仅是“挤”,那么“性”就没有发生。

这个道理通俗易懂,广泛适用。但是,这可是一个石破天惊的、翻天覆地的判定标准啊!对于性骚扰问题来说,这就等于确立了一个新的原则:无论你做了什么,我说你是性,你就真的是性。

且不论这一原则是否可以执行,问题仅仅在于:那么我们还需要不需要从“行为的真实”来判定呢?如果“行为的真实”与主体感受不一致,那么究竟是前者可以否定后者呢,还是反过来?

这不是杞人忧天。最近,美国80岁的老影星摩根·弗里曼被控性骚扰之后,说自己那些活动不是“性”,而是某种亲昵。假设双方都没有撒谎,那么控告方的主体感受与被告方的主体感受显然相互矛盾,那么我们究竟根据哪一方的主体感受来判定“性”是否真的发生了呢?

有些人是这样来解决这个逻辑矛盾的:因为控告方是双方之间权势关系中弱势的那一方,因此控告方的主体感受就足以否定被告方的主体感受。结果,“权势的强弱”实际上成为一锤定音,可以否定行为的真实。

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权势关系的孰强孰弱,究竟由谁,根据什么,参照什么来加以判定呢?在这个世界上,难道随时随地、事无巨细、一成不变、永生永世都是男强女弱吗?武则天当皇上的时候,谁敢这么说?

尤其是,如果我们已经从“行为的真实”上升到“主体感受的真实”,那么为什么在判定权势关系是强是弱的时候,又倒退回“他人的客观判断”的层次上去呢?这个强势或者弱势,岂不是变成别人强加给当事人的吗?为什么不可以继续使用“主体感受的真实”来判定一下,究竟哪一方觉得自己更弱势呢?说到底,这样的“男必强女必弱”理论,究竟是为了保护弱势的一方,还是强迫人家必须甘居弱势呢?

 

Andy Miah提出的最高层次的判定标准,是“意义的真实”。它来源于sexuality这个概念的主流化。也就是说,人们(主体)必须给自己的身体接触+具体行为+主体感受都赋予某些价值与意义,“性”才能够真的成为主体的“性的真实”。尤其是,那些价值与意义完全可以与“性”本身无关。

在中国也是如此。中国的知识阶层一直给“性”赋予爱情的价值与意义,因而崇拜纯情之爱。劳动阶层则一直认为“性”是一种本能,所以没那么多清规戒律。开放的人用“性”来表达自由,才可能有更多的非主流行为。保守的人则认为“性”仅仅是生儿育女的第一阶段,才会倾向于贬低任何一种反常行为。人心如此,世情如此,不足为奇,无可厚非。

但是,如果把“意义的真实”套用到性骚扰上来,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更深入地思考啦。

说白了,只有那些把主体感受赋予“我被侵犯了”这样一种意义的那些人,才会把那个“性”定义为被骚扰,才会控告。反之,如果“意义的真实”不是这样,那么性骚扰也就不存在了。

结果问题就来了:性骚扰,究竟是一种所有人都适用的情况,还是仅仅针对那些具有特定价值观的人才会出现?这种特定的价值观无论具有多么大的正义性,我们是不是可以仅仅根据它就来判定那个“性”的性质呢?这个世界上难道真的存在一种唯我独尊的、足以否定“行为的真实”的价值观?

 

说了一大堆,我其实就是一个意思:判定“性的真实”,必须先从“行为的真实”开始。尤其是,无论后两个层次的情况多么严重,都不能单独使用,都不能用来否定“行为的真实”。也就是说,如果“性”没有发生,或者发生的不是“性”,那么无论对方觉得痛彻心扉,还是视为奇耻大辱,那么它可以是骚扰,却不是“性的骚扰”。

 

这好像是废话。

但是越来越多控告方及其支持者,一上来就是倾诉痛彻心扉与奇耻大辱,往往直到最后也没说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同样地,在控诉性骚扰的文字里,很多也是只见痛彻心扉与奇耻大辱,却看不到究竟发生了什么。更令人担忧的是,我们在许多“网络指控”中几乎看不到“真的性”的任何证据,更看不到对于“无效证据”的排除。然后,性骚扰就成立啦,对方就是死有余辜。

这就是文革。无需任何证据,仅仅凭借哭诉,就可以把对方置于道德死地。这就是文革,是货真价实的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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