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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方法论层次的反思

(2011-02-07 21:22:34)
标签:

调查方法

社会调查

定性调查

定性研究

性社会学

杂谈

分类: 研究方法决定结果

        社会调查必须在研究伦理的框架之内进行,这一点在中国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国际上规定的研究伦理的基本准则是尊重、受益与公平,但是国内外的大部分文献仅仅是从道德权利的角度来谈论伦理。社会科学研究还应该从方法论角度认识研究伦理的贯彻对于提高调查质量的积极性作用。研究伦理的重要性来源于社会调查的“互动”、“交换”和“主体建构”的理念。任何以“人”为对象的社会调查都需要贯彻三项基本研究伦理:知情同意、平等和尊重、无害和受益,并要求调查者要真正地做到为被调查者着想、以“平常心”对待。这些伦理原则的贯彻有助于促进调查的互动过程、提高调查的质量。任何社会调查都要贯彻研究伦理。但是,贯彻的程度如何则受到研究者和被研究者认知的约束贯彻的程度和侧重点根据调查的性质和特点会有所不同。此外,研究伦理中存在不少争议,这些争议尚未有明确的答案,需要社会科学界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社会调查  互动  研究伦理   知情同意   主体构建

 

全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92149162

 

    作者黄盈盈,社会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北京  100872);

潘绥铭,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北京  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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