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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给社会学带来的新视角(1)

(2008-09-13 18:08:49)
标签:

方法论

性社会学

中国性研究

杂谈

分类: 研究方法决定结果

    艾滋病在世界上已经肆虐多年,在中国也已经进入快速增长期。[2]因此近年来,从国际到国内,研究者们越来越意识到艾滋病不仅仅是一个流行病学的课题,越来越呼吁社会学的参与。我国的社会学界也已经有所行动。[3]

    但是,艾滋病给社会学界带来的,不仅仅是“搭乘艾滋病列车”[4]的机会,更是对许多既存的社会学研究成果的挑战。这迫使我们不得不建立一些新的视角,首先地和主要地还不是为了参与防病工作,而是为了发展我们的学科。

 

    1. 个体究竟是怎样被组织起来而存在于社会和参与社会的?

 

    国际上在研究艾滋病问题的过程中,最初把具有感染艾滋病的高风险行为者的计量单位称为“个人”(person)或者“人群”(people),后来又称为“群体”(group),再后来又称为“人口”(population)。现在则是怎么称呼的都有。这里面当然有对于人数增长的考虑,有避免歧视的考虑,有对传播途径构成的变化的考虑,但是也反映出,研究者们对于这些人是不是形成了社会组织,怎样被组织起来的,一直认识不清或者莫衷一是。

    其结果是,多年来防病工作的具体方针也总是摇摆不定或者各行其是。相信“高危行为者”并不存在社会组织的人,往往强调“人人预防,一个都不能少”(其中又更加强调青少年);可是认为社会组织已经形成的人,却更愿意针对吸毒者和多性伴侣者(其中又集中指向性产业的参与者和同性性行为者)。

可惜,既存的、关于社会分层和社会组织的大多数社会学研究成果,并不能完全给预防艾滋病工作解惑,甚至很难发现上述两种防病方针是不是有遗漏或者偏颇。直到1994年,“性的社会网络理论”才出现。它认为:具有多个性伴侣关系的个体们,实际上是被他们的人际性行为给网络化地组织起来了。也就是说,我和我的性伴侣(们)的性伴侣(们),虽然素昧平生而且老死不相往来,但是我们所有人客观上都是存在于同一个几何增大的“性的网状实体”之中。(Laumann, 1994)如果在任意两个网状实体之间,有某个人与双方都有性关系,那么这两个“网体”就被联接起来,形成更大的“网体”。这样的联接者也就被称为“桥梁人群”(bridge population)。如果没有他们,艾滋病不会自己跑到其他人群里面去。因此,他们才是防病工作的重点对象。(Aral2000

 

(这里请插入性的社会网络的示意图)

 

从这个示意图里可以看出,性的社会网络理论实际上给我们带来了至少3个新视角:

首先,各种社会因素与个体行为之间的相互作用,也许并不是均衡地在社会与每个个体之间直接地和直线地往复运动;并不是象通常所形容的那种大海与每一滴海水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更加可能的情况是:相互作用首先发生在某些社会因素与某些个体之间,然后再通过这些个体与其他个体之间所结成的关系,逐次地作用于其他个体,乃至可能最终弥散到整个社会网络之中。反过来也一样。某些个体的行为可能并不是直接地和首先地去影响社会,而是由于不断地作用于与之结成关系的其他个体,直至影响了社会网络的相当大的面积,才能最终作用于社会因素。

艾滋病问题中就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西方,尽管社会对于使用安全套的宣传如同水银泄地,似乎均衡地作用于每个个体,但是只有当“高危人群”中的某些个体首先开始使用,而且劝说其性伴侣也使用之后,才提高了整个人群的使用率,而且花费了5年左右的时间。这时,也只有到这时,“高危人群”对于社会的反作用(例如反对恐慌式歧视等)才能够得以实现。

其次,在性的社会网络理论里,社会性别的视角得以鲜明地突出。从上面的示意图里不难看出:由于女性的性伴侣人数普遍少于男性,因此她们更多地是处于性网络的边缘,而不是中心,也更少成为“桥梁人”。也就是说,如果艾滋病在某个性网络中传播开来,或者从另外一个网络传播进来,那么女性就会更多地成为被动的“终端受害者”。如果再把母婴传播考虑进来,那么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就是双重的。

从这个视角去看待“性服务小姐”就会发现:虽然表面上她们的性伴侣无比之多,似乎是传播艾滋病的罪魁祸首,但实际上她们也同其他女性差不多,也是处于性网络的次终端上,也更少能够成为“桥梁人群”。这才是她们真正的“社会属性”。通俗地说,如果每个嫖客都对她们专一,那么艾滋病就不可能跑出性产业参与者这个圈子。

这种现实,不能仅仅用“男人更花心”来解释。它表明: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体系不仅仅是“也反映在性方面”,更可能根本就是从性领域中建立与发展起来的。在性的社会网络中,一个男人控制了多个女人的性生活,也就控制了她们的生与育,控制了她们一生中最多的活动和最大的价值。这样的男人多到一定程度,整个网络就变成以男性为中心了。这样的网络多起来而且联结起来以后,各种为之服务的社会设置也就应运而生、疏而不漏、根深蒂固了。

第三,在解释个体行为方面,性的社会网络理论有3段通俗的表达:1. 跟不同的人做爱,会有不同的方式。2. 当你跟第二个人做爱的时候,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了。3. “性”不是你自己的,也不是你们两人的;反而是一做爱,你们就“上网”了。

这些似乎是纯粹性学的认识,其实原本就是来源于一般社会学的,只不过使用了更刺激的例证,因此这里不再赘述。

 

    总而言之,上述这些新视角都在提示我们:在人类的其他社会活动中,是不是也可能存在类似的情况?如果仅仅由于诸多个体之间的某种相互行为,而不是由于所谓的“社会决定”,这些个体就组成了上述“性网络”那样的“网体”,并且以这样的“网体”存在于社会和参与社会;那么这种“网体”与我们所习惯使用的阶层、群体等概念之间,究竟有哪些异同、互动与结构?也许,以往我们所重视的、据以划分阶层或者群体的、个体所拥有的各种社会特征,其实只不过是他们在互相“结网”时的识别标签。一旦“结网”成功,他们其实就开始以“网体”为单位而存在而发生意义,那原来的标签(社会特征)反而被弱化或者变化了。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各个“网体”之间的“桥梁人群”又是什么样的人?他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地“搭桥铺路”?……

    总之一句话:除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外,人们能不能“结网而生”?或者说:社会网络究竟是一个人的工具,还是诸多个体的共同载体?

    在我们这样一个“出门靠朋友”的、“关系网”已经成为致富的首要资本的、公领域里的“窝案”层出不穷的社会里,艾滋病给我们带来的这个新视角,相信是很有用的。也许,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整个中国社会。

 

   

《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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