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则学术,败则传媒
(2008-09-03 00:27:59)
标签:
中国性研究性社会学 |
分类: 性社会学,我的事业 |
潘绥铭教授:
问题大致是:
我本人坚决反对一切“拔高”之词。如果把一次仅仅几十人的内部研讨说成“突破发展瓶颈的标志”,甚至与社会进步联系起来,那么这种传媒的疯狂,不仅是中国“受众”现在不得不接受的现实,而且也是研究者不得不承受的宿命。问题只在于:诺贝尔奖可不是传媒评选出来的。
作为一名性社会学家,您多年来赞成建立“红灯区”,您立论的基础是什么?是人性本色、不能阻止吗?如果“红灯区”普遍建立,你预计中的全民sexuality会是一番什么景象?你想没想过这种交易触犯了人类身体尊严的底线?为了一些急迫的利益,比如减少性病等,就做出这种本质性的妥协是不是太过分了?这次讨论会上大家对此意见如何?
我从来没有赞成过建立“红灯区”。这是某个传媒的记者自己说的,与我无关。在我的书《生存与体验》(2000年出版)里有我的观点
对于最后一个问题,我只能最简单地说:在国际研究者中,确实有些人强调文化的原因,通常称他们为“建构主义流派”(后天决定论)。他们的概要表述就是:“女人不是天生如此,而是被塑造成这样。”另外一些人则是“本质主义流派”(先天决定论),强调现在的男女差异主要是生物进化过程给人类留下的遗产。当然,还有一些人认为两种情况都同时存在,只需要高清楚事实,无需表态。他们被称为“分析主义流派”。
据我的粗浅理解,相信哪个流派,其实并不是学术问题,而是“屁股问题”――坐在哪一边。因为建构主义通常被认为是激进的(主张闹革命),本质主义则被认为偏于保守(主张渐进改革),分析主义则有中庸与回避矛盾之嫌。
性社会学者对大众的发言常常可以归结为“我们可以享受更多”,相对来说,对于性可能造成悲剧这一事实则多少有些忽视。我注意到你在讨论会上提到了对性悲剧角色的帮助——对强奸受害者和性虐待受害者的救助、收留、心理辅导、社会保护和协助起诉等工作;在社区内组建抵御和制止性犯罪与性骚扰的志愿者社团;教育和帮助性方面的失足者重新进入社会等等。你怎么看待这一事业的前景?
“影响了初级生活圈”的说法是指这一潮流的蔓延广度吗?就一般的观察而言,中国的性开放过程是渐进的,持续有力地向开放的方向发展,但并没有1960年代美国那种急风暴雨式的性革命。研讨会提到的“性革命”。是确实发生了的大众的行为革命,还是只是学界的观念革命?你固执地提到“革命”,这包含有对陈腐观念的意气用事吗?
请看我的全文,其中专门解释了为什么说是“革命”。尤其是:在我们的论文集里,这些都白纸黑字地印在那里。
相对于一夜情这类比较时髦的行为来说、对最普通人群最基本也最有意义的也许是一些很基本的概念,比如如何确立他们的性活动完全与他人无关的社会共识?也就是说,凡自愿的、成熟的、非交易的性活动都属于个人私事而不是罪错,这还不能完全行得通。从这个角度说,你如何评价自己过去这些年的努力成果?
您以为,我活到52岁了,还妄想当救世主?
潘绥铭(200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