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同志”要有春天般的温暖
(2009-01-22 09:26:11)
标签:
东莞警方民众民意犯罪分子东莞市杂谈 |
分类: 阅评 |
对待“同志”要有春天般的温暖
20日,东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双福指出,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整治的主力,困难时期,要勇挑重担,以更强硬的姿态履行法定职责。(见昨天《东莞日报》)
公安干警既要和犯罪分子打交道,也要和普通如你我一样的民众打交道。对坏人,再理智的公众也不反对对他们“强硬”;对平民百姓,则没有人支持、肯定“强硬”应该作为公安人员行动的一个选项。所以,所谓“强硬的姿态”,应该是针对犯罪分子而言。其潜台词是要求东莞市公安干警,今后要比之前付出更多,让更多在莞民众更有安全感。笔者觉得这不是单纯的姿态上的高高在上——这些话是从东莞市高官嘴中说出来的——而是当地政府对警方的期待,也传递着民意诉求。
虽然有时候“民意”被架空,但一旦被实实在在拿来检验职能部门工作时,其威力就清清楚楚地显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如果这次“民意”被东莞市拿来衡量东莞警方的工作,警方是不是达到了民众诉求的,对犯罪分子“强硬”,对普通民众“有春天般的温暖”,可就不容谁以走过场、形式化的为获得短暂的鲜花与掌声的游戏了:警方打击犯罪分子不力,只会对普通民众恶语相加,政府对此又完全不如大会上所说的“从严治警”,甚至不以“更强硬的姿态”来考核警方实际工作,民意还会给今天信誓旦旦的要重塑东莞治安环境的领导鲜花、掌声吗?
假设此次当地对警方的要求,以及检验其工作对民意的现实倚重,那么未来对警方工作的考评,足够令人期待。过些天后,也可能半年后,或者明年此时,警方达到了民众所需求的吗?随机抽查些民众就可清楚。个体安全感上升没有,被抢劫的人是增了还是减了之类,还不足以反映出警方工作的现实吗?笔者也明白,社会治安不能一蹴而就,即警方“强硬的姿态”可能不会立马显现出其实效,但警方对民众的“有春天般温暖”则可立竿见影——迅速提升警方的民意支持。不信?东莞警方可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