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直通车”更直接
(2008-12-03 18: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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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监督投诉事件机关行政绩效考评东莞市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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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直通车”更直接
去行政机关办事受了气?到1日正式面向公众运行的东莞市电子监察大厅上“投诉直通车”投诉。机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或者办事效率低下有了便捷的网上投诉途径。政府也会把每个月对46个部门的绩效考评情况在网上公布,各部门的绩效排名将一目了然。(广州日报12月2日)
网上投诉及对被投诉对象的责任追究并不鲜见。网上投诉与网上公示投诉处理不可同日而语。前者只是便于投诉的一种方式,而后者则直接回应对被投诉者的公众监督诉求。新的投诉方式,与固有的信访方式一样,只是个民意上达的渠道。至于民意能否得到事实尊重,因为处理“一对一”的暗箱性,无从可知。虽然投诉者能够在限定时间里知道投诉结果,但是于被投诉者而言,即使受到某种惩处,也只是仅此而已。只有公示的处理才能催生被投诉者的工作主动。
笔者特意登陆东莞市电子监察大厅,发现“投诉直通车”更偏重架设投诉渠道,而非对被投诉者的公众监督。对于投诉事件,只有投诉者本人知道的编号才能查询。显然,公众从这个渠道中无法了解究竟哪个单位(个人)被投诉,受到了哪些处理,哪些部门(或个人)民怨很大之类。为何不把投诉事件(用技术手段处理保护投诉人隐私后)直接显示在网上,接受公众监督?
“一对一”投诉处理模式下得到的绩效考评结果,虽然公示于网上,并无特别之处。因为公众无从得知更多人对相关部门的体验观感,而无法判断结果的原始性。既然要“直通车”,何不一步到位?以显示东莞市对机关行政接受公众监督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