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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治安员,伤了“我”的心

(2008-11-12 22:46:06)
标签:

劫匪

公权力

高薪

樟木头

香港

杂谈

分类: 阅评

劫匪治安员,伤了“我”的心

樟木头公安分局两名在职治安员下班当劫匪被媒体披露后,其前同事表示,这次事件的出现,更大的原因是,因工作见多了有钱人的奢华,而他们每月到手的薪水却非常少,连生存都困难的生活落差,让他们的心理非常失衡,催生“治安员劫匪”。

言下之意是,“高薪才能不养劫匪”。多么熟悉的论调啊!谈及官员贪腐现状,很多人也都认为收入过低是主要诱因,并认为香港的高薪养廉于我们有借鉴意义。虽然没有如很多人所愿,但这种逻辑被广泛应用并且屡试不爽。以公权力之名,攫取个体之私利之类诸多行政行为,被发现并被追究时,大都如此解释。显然,普通民众不能因工资待遇之低,而“作奸犯科”——有时社会分配并不足够公平,但更多时候还是会比较公允的,以个体能力或社会贡献,来给予个体适当价值的——个体的社会价值又该如何认定、分配?当前主流的价值分配体系,可能会对某些群体不公,但个体可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或拒绝成为这个群体的一员,争取分配体系的公正倾斜,而非以侵犯他人权益的诉求方式。

即便暂且承认“高薪”对于诉求者所在群体的激励作用,如香港公务员群体的清廉指数位于世界前列,也不能就此认定“高薪”适用于大陆的公务员或其他如治安员群体。众所周知,权力是否作恶,关键在于是否对权力进行有效的规范与监管。坦白地说,香港连私用公车都会被免职的公权力监管体系,目前我们只能奢望。高薪达到了,却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管,高薪只能养奸而已。公权力能够“势不可挡”才是其作恶的关键。同样,樟木头公安分局的治安员,“做着警察的工作”,行使着警察权力,“外表都很风光”,却没有受到严格的管理,即使实现其高薪诉求,又怎么能止住其抢劫?将“高薪”与“抢劫”联系起来,很牵强。

所以,笔者认为,治安员抢劫,是管理者失察,而非其他。“治安员”维护社会治安的特殊性,决定这一群体的准入必须设立门槛儿,如有地方只招退伍军人,在赋予其权力的同时,也有严密的监管与规范。以制度之力,最大可能防范这一群体的为非作歹。

 

(标题有点文不对题,不知道明天改个什么题,谢谢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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