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后应做好利益切割
(2008-09-09 23: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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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后应做好利益切割
东莞市有关部门以及出租车企业均证实,对于出租车司机之间何时交班,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强制的规定。为双方生意公平,司机大多把交班时间定在下午5时30分到晚上7时30分之间的繁忙时段。因此使得公众下午上下班时间打车成了难题。东莞市运管局副局长韩振双称,“会考虑”实行强制错峰交班。(见昨日广州日报)
晚高峰打的难,不是东莞特色。广州、深圳等城市解决这一问题,都采取强制错峰交班措施,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市民有的可打。如此看来,东莞实行强制错峰交班,应该也能缓解晚高峰乘车难题。但报道中说有不少司机表示“实施起来并不简单,为了避免麻烦,他们宁可延续现在的交班惯例”。真这样,更需职能部门对这一措施落实的实时跟进。应该说这是个好事儿,并没有侵犯司机权益,反而减少司机损失,换句话说是增加收入的好事儿,他们倒觉得是麻烦?很难理解。
所以,职能部门在强势落实错峰交班的同时,更应该找出让司机倍感“麻烦”的原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让司机有钱不赚?毫无疑问,只要严格落实这一强制措施,即使不去找“麻烦”的原因,也照样解决市民乘车难题,有城市规定司机因此被投诉两次,就要被开除。但从执政为民的角度说,以侵犯另一群体利益为代价的保障其他群体利益,并非佳选。
可以肯定,没有人会与利益为敌。笔者觉得,只要在实行强制错峰交班的同时,保证司机的既得利益,又能对因此产生的利益做到公平的切割,完全可以解决公众的乘车难题。有城市只是简单地规定单双号的错峰交班,并没有考量每辆车(司机)的利益,因制度缺陷造成个体的利益损害,司机自然是怨声载道。这就要求职能部门在实行强制措施前,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即做到公平的利益切割,确保在最大程度保障相关利益人的利益。
各方利益一得到制度性保证,司机所谓的错峰交班就不再是“麻烦”。何况还有职能部门强势落实这一措施的“保驾护航”!当然,解决公众乘车难并非只有错峰交班一条路可走,比如学学北京的公交优先,舒适便捷的公交系统,自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出租车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