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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才应是律师解决问题的首选

(2008-06-04 18:31:31)
标签:

杂谈

分类: 阅评

法律才应是律师解决问题的首选
   
东莞市律师协会执行会长李焕荣说,东莞律师执业环境虽已有明显改善,地位也有显著提高,但依然存在诸多不合理的限制,包括取证经常被拒;因律师行业被放在政法线进行选举,人数上无法和公安等抗衡导致律师人大代表少等。(见昨天《广州日报》)
 
看这条新闻,我脑中一连串疑问。试问不能取证,处处碰壁的律师怎么为当事人辩护?处处为难律师的部门行为之合法性令人怀疑。懂法的律师们对这种合法性有没有质疑?诉求于法律途径了吗?考虑到司法机关与律师当地执业资格之关系,对其他部门又采取了什么措施?

处处事事需要依法的律师,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用法律解决其执业困境。将其在取证、查询资料过程中受到刁难的部门诉诸法律,以法律来保障其执业权益。如此,一个律师的努力对执业环境的改善即便很微小,所有律师呢?完全可以想见律师执业权益朝着被尊重迈进的巨大变化。
  
遗憾的是,这种巨大变化的现实前景并不明朗。却见律师群体对政治权益的诉求,希望增加人大代表名额,参政议政。显然还应有借助政治身份来解决执业困境的打算(在政治身份“通吃”的当下,应该可以理解)。尽管只有当选人大代表的律师之执业环境得到改善的可能性才大。其他不能当选人大代表的律师执业环境怎么改善?难道等当选代表时才接案子?
   
所以,权益被保障,执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才应该是律师群体的迫切诉求。用法律方式来解决其遇到的非法“礼遇”,才应该是成熟的法律工作者之首选:既需要整个社会的依法环境,也需要律师对自己群体执业生命底线的认同——被尊重并得到严格执行的法律环境才是最适合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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