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嘴唇(旧作·短篇小说)
(2012-10-16 15: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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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嘴唇(旧作·短篇小说)
□小
她的脚中间夹着一只篮球。篮球已经又老又旧了,浅红色的胶皮斑斑驳驳,已经有三处绽开了裂隙。也如坠入乱云中的夕阳,光彩顿失。这只篮球至少打了五年了。她的前任老师将它作为学校唯一的公物移交给她时,她显得不屑一顾。她从来不曾打过篮球,她是那种文静的多愁善感的女孩,喜爱的是黄昏、风景、梦之类的十分诗意的事物,她始终固执地认为,篮球是粗人取乐的工具,与女孩无缘。她在师范学校上学时甚至不齿于同爱打球的女同学在一起,她闻不惯她们身上的臭汗味儿,那时她认为那是很失风度的事情。
那时她没有想到,她要占山为王,与一只破胶皮篮球相伴三年。现在她一天也不能离开这只篮球了。无论春夏秋冬,吃了晚饭,她总要站在这破墙前向山下望一会儿,然后开始打篮球。这是和吃饭一样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有时候,她甚至将饭也端到这儿来吃,一边咀嚼着,一边望着山下。她吃的饭像过这种日子一样没有味儿。她望着山下,总希望突然有一天能从山下走上来一个老师,男的也行,女的也好,能给她做个伴儿。可是她这样等啊等啊,等了三年也没有一个老师从山下走到这山上来。
她站在那儿想东想西,想呀想呀,总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那么多学校,偏偏自费上了师范而且偏偏到母亲当年插过队的这个村子里来。也许是母亲充满着辛酸的讲述激起了她什么诗意的欲望罢,母亲极力阻挠她这样做,她最终还是这样做了。据说,这座小学校当年是知青点,那一溜排五间土坯房就是母亲们当年盖下的,围墙也是母亲们筑的,全都是二十年前的老样子,要说变化,也只能是它们更破旧了一些。
到这里教学,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原因,就是弄清自己的身世之谜。她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是十二年前结的婚,那时她已经十岁。继父与母亲挺糟,只不过他们都不想离婚罢了。然而三年来,她什么也没有打听到,和县教委签的三年的任职合同却到期了。今天站在这儿望,只不过是多年的习惯罢了。一月六十块钱的教师工作,干还是不干?要干的话,继续在这儿干还是换一个地方?她永远都想不清楚。
她只想找到自己的父亲,她不愿回那个冷冷静静的家,要是有父亲,要是父亲替她拿主意的话,该有多好!
这都是不可能的事。
山下是条大峡谷,峡谷口有个村子,从这个村走二十里路就到了镇上,到镇上搭每天一趟的班车坐一百二十里路就到了县城。哪怕不回家,住旅店,她也要到县城去看一看,走一走,在这绝顶上封闭得太久,她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
她永远也弄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要住到这么荒僻这么贫瘠的山顶上来。那稀稀落落的房屋,从山下看,像是大山的眼睛,鼻子和嘴唇。尤其小学校,这围墙仿佛是下唇,那教室的屋顶仿佛是上唇,她在山下向上望的时候,就明白这只口要吃掉自己。
算了,不想这些,还是打篮球吧。
这只篮球据说是积攒了五六年的学费才买下的。她在这儿教了三年学却只积攒了六元钱,她一年的办公开支超不过十元,她教了一二年级三十九个学生。没办法,学生家里穷,她总是不忍心收学费,能交便交点,交不起便算了,不收。
她想买一只新篮球,但现在一只这样的胶皮篮球也得二十多块钱才能买回来。她买不起,她倒想过用自己的钱来买,但每月六十元她过日子都困难。不管怎么说,这只破篮球还得继续用。
她转过身子,拾起篮球,向里边走。
操场只有半个球场大,只有一个篮球架,两根木头支起来,上面钉着四张旧木板,没有篮圈儿,打篮球时,只管向篮球架上扔,根本无论进不进球。
“你先放在桌上,我们打一会篮球,好不好?”
她和学生又来到操场里。
学生依仍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这一次没溜着操场的四周绕圆圈,而是在操场中间的安全地点,她用不着为孩子站哨,也没有人和孩子抢。她突然觉得自己三年以来,真是太奢侈了。孩子们总是一大群一大群来打,好多学生只在里面瞎起哄,篮球摸都摸不着,而自己却总是一个人打。这样一想,她就决定让学生一个人打。
第一次学生只拍了十多下。
她说:“重新拍吧,太少了。”
第二次学生拍得多一些,还是不到一百下。
她说:“你比不过我,重来吧,不要心慌。”
学生羞涩地点了点头,又重新拍。
学生挺幸福地拍着球,脸上满溢着感激。她的心中突然涌起酸水来,山里的孩子真是太可怜了,太苦了。她已不想和孩子比试了,她只想让她的学生尽量多拍一些。
学生拍了一百三十多下,又完了。
她说:“这样比不行,干脆你拍十次,我拍一次。”
暮色正在加重,炊烟正在飘散。夕阳也撤走了它全部的光芒,远山峰峦上的云朵像潺入大量红墨水一般的血红,大地像刚刚被这天空生下来似的,安详而又静默,一动不动地长卧于蓝天之下。
她不知道自己的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一个柱着拐杖的老人,当她的学生突然看见,停下拍球,望向这边时,她才蓦然转过身子。
老人对她笑了笑。她连忙站起来,让他坐下。
学生放下篮球,要回家去。
学生拿上桃子一溜烟跑了。
“我准备晚上来看您。”
“学生今天放了暑假,我就知道你要走了。”老人迫不及待地问道,“你三年的合同满了,还想不想继续在这儿干下去?”
“不了,”她果断地说,也不知什么时侯下的决心。
“我知道你会这么说的。”老人伤感地说。
“我老师都不想当了。”
“也不知道这些孩子们,还有没有人愿到这里来教他们。要是没人愿来的话,孩子们只有到山下的峡谷口村去上学了,路又远又危险,放不下心哟。”
她什么话也没有说,她觉得她已经非走不可了。
老人望着两间教室。墙上的四个洞是老人挖开的。二十年前,十多个知青全走了,留下这空荡荡的知青点,大队要办个村学,老人的腿是修这知青点时从屋顶上摔下来跌坏的,为了照顾他,他就做了这儿的民办教师,一干就是十多年。那时没有窗户,老人挖了四个洞,就当了窗户,这样一直维持到现在。
“进屋坐吧。”她说。
老人扶住木拐说:“要不是你来的话,我可能一直教到现在。”
到了屋里,她又给老人洗了几只桃,老人一边吃着,一边叹气。她拉开抽屉,取出节余的六元学费,交给老人,老人死活也不收,说还不够回一次家的路费呢。
“再攒点钱,可以买个新篮球,”她说,“这篮球打不了多少日子了。”
老人想了想,收下了钱,口里却说:“这学校还不知能不能办下去。”
她又将学生送来的那块腊肉交给老人,老人没有推辞。
“这只篮球也交给您吧。”
老人看了看篮球,说:“三年没摸过这篮球了。我们两个比试比试,行不行?我以前也爱拍着球玩,腿没坏的时候,我篮球打得很好,经常和那一群女知青打。后来,知青们走了,我的腿也摔坏了,就只能拍着玩玩了。”
那些女知青也爱打篮球?”她很惊奇,以前从来没听母亲说起过。
“就兰兰一个人不爱打。后来她也打,不打篮球没有事做呵。”
她的心里又是一惊,兰兰正是母亲的名字,虽然现在人们都称母亲为兰君,兰兰很少有人叫了,她做为女儿还是知道这个名字的。转念一想,却又释然,他常和母亲那些知青们打球,又怎么会不知道母亲的名字呢?
“对了,你长得挺像兰兰的,兰兰有个女儿,她走的时候只有三岁,也有你这么大了吧。那个女孩就生在这屋里。”
“那个女——她在这儿结的婚?”
“她没有结婚。”
“哪女儿……又是怎么来的?
“你问我干什么?”老人似乎生气了,“我怎么知道呢?”
老人拍篮球的声音沉闷而又节奏鲜明地荡漾开去,她却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一个二十多年前的谜困扰着她。
要不了四十分钟,天就要黑了。天一黑下来,她也该收拾行装了。
突然传来老人的一声惊呼,她转眼一望,篮球已从围墙上飞了出去,她飞扑到墙边,篮球直往下落,落到山腰,又高高地弹起来,又往下落,又弹起来,一次比前一次弹得更高,快到山脚下时,篮球竟弹到对面山上,又弹回来,如此反反复复,直落进峡谷底下,具体在什么位置,她却看不清楚,太小了。
本来就是一只旧篮球呵。
老人因为这突然的变故而摔倒在地上,她回过头来时老人已吃力地爬起来,颤抖着奔向围墙边,那根木杖都来不及拿着。
“咋拍飞了?”
“一下拍在拐杖上,就斜飞了出去。”老人望了望山下,他什么也看不见。又一颠一颠地跑到拐杖跟前,将拐杖狠狠地踩了两脚。
“肯定摔破了。这下倒好,打不成了。”老人内疚地说。
“弹得那么高,也许没有破呢。”
她决定下山去找这只篮球,既使破了,也得找回来,这可是学校唯一的公物,总不能叫老人去找吧。
“可我现在还没走,我是这儿的主人。”她坚决地说,“我现在就走,再耽搁天就要黑了,不好找了。”
她跑进屋子将腊肉交给老人:“院子里晾的衣服和被子麻烦你给我收一下,再把房门和大门都锁了。找着了篮球,我在山下峡谷口村学住一晚,明早赶回来。”
她扔下钥匙就跑了。
下山小跑也得半个小时,上山则需要两个小时,她十分清楚,她必须跑着下山,否则即使篮球完好无损,也有被别人拾走的可能。
这个时候,篮球比生身父亲更实在。二十多岁的人,没有父亲还不是照样长这么大了,要是没有这只破篮球,她也不敢想这三年会怎么过。
到大门口时,她听见孩子们在读书,难道又派了一个老师来?自己怎么没有听说?她跑到教室门口一看,原来是老人站在讲台上,孩子们见了她和她手里的新篮球,一齐回头来望,老人一惊,倏地却又笑起来:
“我以为你不来了呢。”
她扬了扬手,抬起头来说:“新的不是更好吗?”
1993年8月13日至8月15日写
原载《短篇小说》1994年8期
本篇曾获该刊1994年度“短篇小说之友”奖。
原刊责编:刘家魁
(在整理这篇旧作的时候,我要真诚地感谢诗人刘家魁老师。他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吉林市《短篇小说》杂志当编辑期间,给我发表了好几篇小说。他后来特意告诉我,他回了江苏。他回江苏老家之后,仍然办刊,他编辑的《楚苑》(内刊)也给我发了不少诗文。如今,这么好的编辑,已经不多见了。小米记于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