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什么管理办法怎么象脱裤子放屁一般!
(2009-08-27 09:31:58)
标签:
北京房地产管理办法房产 |
分类: 房地产 |
这两日的新闻报道中看到修订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一些内容,我注意到有三方面变化很让我不明白:
1.今后新建普通商品房预售或者现房销售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预售或现房销售时则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2.开发商应当在预售场所、商品房坐落地显著位置以及其他能够使购房人明确知晓的方式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以及共用建筑面积处置情况。同时,开发商还应当方便购房人查询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将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提供给购房人。
3.今后区县建委、房管局将对本辖区预售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售楼场所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在售楼场所公示相关证件的情况;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是否与网上填报的工程施工计划或公示的施工进度相符;现场销控表与网上公示的楼盘表销售情况是否一致;对企业有关投诉进行现场核实等。
说实在的,以一名普通的准购房者角度上来看,是看不出这些对我们来说到底提高在哪里了,让他们这么大张旗鼓的来宣传,我怎么感觉还是半点实惠拿不到呢?
1.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早就在房地产项目中开始执行了,无非商家在执行上就是“按建筑面积销售,再转换成套内面积写进合同”罢了,公摊引发的争议购房者还是不清楚该如何解决,等于就是为以前保障性住房按建筑面积定价的政策与后来的管理规定做一个区分罢了。
2.面积实测在北京还很少见到敢不拿出测绘报告的开发商,天子脚下敢太过分的还是少数,但问题在于购房者从来都不清楚是怎么测绘的,是不是实实在在的能够做到测绘准确,买房人毕竟只关注自己那一套房的情况啊,可听到的最多信息就是面积实测表就是整楼的一个总测后再平均分配到各户的,反正是满眼抓瞎说不清楚。
3.至于房管部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看起来巡查内容是不错,但说白了,这些政府部门的爷们会不会就是坐着小车出去装装样子,每日的白吃白喝呢,反正有的是开发商上秆子的请客,然后还用着我们纳税人的钱买的小车、加的油。有什么监管、问责的相关规定没有,最起码得让我们老百姓觉得你那是真做事是不!
我看,现在的中国并不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但当中的权责总是感觉说的不明晰,“脱裤子放屁”是说的有点污秽了,但怎么给我就是那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