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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面,我们有的地方政府采取的是简单粗暴的做法,比如:对适用人群发放购房补贴。
最近,南京市2010年购房补贴细则出台了,可见南京市还在沿用这一简单、粗暴的做法。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无法用货币取代的。保障性住房,无论是廉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除了解决相关人群的住房困难,还有平抑房价的作用,有点像国家粮库开仓放粮。目前,许多地方政府欠保障性住房的债务很大,我们的保障性住房的规模还很小,保障性住房对房价的调节作用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保障性住房对高房价的无能为力,不是保障性住房的过错,是我们有些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根子还在土地财政上面。每个地方政府的一亩三分地都是有限的,建了保障性住房就减少了土地收入不说,还有可能拉低房价,从而降低土地价值。作为高房价的最大收益者,地方政府心里是雪亮的。但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上头,中央有任务;下面,百姓有怨恨,又不能不对付。
我们的地方政府聪明过人,对于廉租房,有些地方从市场购买旧房来应付;经济适用房,给购房人直接货币补贴的办法来解决。这样的做法好处多多,一方面对上面、下面都有交代;另一方面不但不会动摇高房价的基础,还多多少少推高了房价;再一个,珍贵的土地资源还得以保存,为以后的土地财政留下了足够的储备。
再说购房补贴,表面上是购房人得到了,实际上获利的是开发商。如果没有购房补贴许多家庭是没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就算有能力或许也不急着购房或改善住房条件。买房的人少了,不说房子卖不掉,至少房价不会涨得那么快、涨得那么疯。即使没有购房补贴,购房人购房金额也不见得就比拿了购房补贴花得多。购房补贴实际给了谁,不就一清二楚吗?
你们不是口口声声房价太高了,连做房奴的资格都没有了。现在地方政府在你的脚下垫了两块砖,有的人无话可说了吧!
土地财政不废除,高房价要回归真的很难。希望中央拿出切实有力的措施,从源头上堵住高房价的洪流,斩断地方政府与高房价千丝万缕的联系,民生才有希望,国民经济才有出路,社会才会进步,我们才会有一个繁荣昌盛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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