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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闲置的土地,空置的房产,我们也应该过问一下了

(2008-08-26 10:16:51)
标签:

房产

 

文\明天的天 

我们正在创建和谐社会,其中一个要旨就是建立资源友好型社会。所谓资源友好,就是对资源不污染不浪费。水,石油,煤炭,电力,土地等都是资源,连小学生都知道要随手关水龙头,要人走灯灭。而对于开发商手上的闲置土地,炒房客珍藏的空置房产,我们又是怎样做的呢?

 

正像开发商们所说的:土地是稀缺资源。换言之就是土地非常宝贵。让如珍宝一样的土地荒芜,能体现我们对资源友好吗?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早在1999年就已经颁布并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而尚未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可我们有多少开发商手中的闲置土地被征收了土地闲置费,又有多少闲置土地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呢?

 

全国究竟有多少土地在开发商——新一代地主手上沉淀下来了呢?遗憾的是我们没法从任何一个权威的途径,找到一个准确的数据,在信息化的今天,我们有些职能部门一直做着一些匪伊所思的事。在网上能够查找到的最近数据竟是2004年底的不完全统计的100多万亩,我相信因为这两年市场低迷,开发商开发项目减少,实际的面积应该远远大于这个非权威数据。连一个准确的数据都拿不出来,可见《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还只是在纸上谈兵阶段。我们离资源友好性社会的目标,还任重而道远。

 

与闲置土地一样,在稀缺资源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是一种资源。所以,对空置住房,我们一样不能听之任之。孤陋寡闻的我,从来就没有听闻说我们有相关的任何政策法规,来左右人们在住房空置上的行为,以促使我们向资源友好型社会靠拢。有人说,一旦人们购置了房屋,这些房子就成了所谓的不动产,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从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如果你的房子是用来住人的话,你的房子是受法律保护的,反之,你的房子只是当作古董珍藏的话,在大部分国家,因为是与以人为本的理念格格不入的,不但不予保护,还会有相应的处罚,最轻的是征收空置税;重一点的,发现者有权无偿居住;最重的是拆除。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会出现一美元的房屋无人过问的奇异显现,其实在美国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们只是少见多怪罢了。相信随着我们资源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深入,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这种所谓不可想象的景观也会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我们的房价之所以像脱缰之马,失去控制,是与开发商的捂地不盖,囤房不卖以及个人拥有多套住房,甚至宁可空关也不租卖是密不可分的。其目的就是以房产作为筹码,要挟没有立锥之地的穷人,跟刚刚走上社会又没有社会背景的年青人,让他们花费更高代价,甚至是父母几十年积攒的养老金,来购买价格已经翻了几个跟头的房子,以获取高额利润。把浪费的资源,用在了盘剥别人的财富上,是资源的悲哀。

 

我们再也不容许让这样落后封建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发生了,对闲置的土地,空置的房产,我们也应该过问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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