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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篇文章<< 房价、洪水和政府作用>>,他的意思似乎是说房价的上涨,政府要无为而治.真要靠政府,政府也力不从心.果真如此吗?我提出我的观点,让大家明断.我的观点是:政府不但可有作为,而且大有为.
首先"国24条"是一个很好的法规,只是出来晚了很多年.晚出比不出要好很多.再有就是,是不是真能贯彻落实,是否能100%的执行.这些都是需政府才能做的事."国24条"做好了,首先房价再低也买不起房的那部份人,生活有着落了.和谐社会真正走出了第一步.其次那些将来有能力,目前还不够实力的年青人,可以暂租廉租房.而不象现在急着买房,小小年纪就成了房子的奴隶,放弃了一辈子幸福的生活.少了那么大一块需求,房价还能这么快上涨吗?
其次,政府在土地拍卖转让上没错.问题是政府在限制户型大小和开发商拖延开发上是不得力的.现在动不动200坪以上的户型,要是在100坪左右可以增加多少套房源,有没有人算过?再一个,开发商大量的土地储备,为房价的上涨提供了多大的推力,是不是有人想过?
第三,在限制外国人购房上,我们政府有没有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就有国家在这方面控制得相当严格.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有了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国际游资对我国的房价的上涨,就不会有如此巨大的助推作用.一但外资撤出,他们拿走的可是真金白银,而剩下的烂摊子只有我们自己收拾.
第四,对肆无忌惮的炒房,国家要是规定提高住房贷款首付到40%,通过釜底抽薪,再看看市场上是不是真有那么多钱,流动性过剩是不是真有那么严重?如果真这么做了,房价就不会象现在这样,芝麻开花节节高了.
当然政府在调控房价上面,还有很多可作为之处,我们对我们的政府寄有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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