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独派律师连告三罪,马英九可能被限制出境?
(2016-04-28 14: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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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遭告发 |
分类: 时事评论 |
三项罪行中的“大巨蛋图利案”,说的是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规避正常议约程序,私下同意免除大巨蛋标案得标厂商远雄集团“营运权利金”,以事后修改合约方式放弃台北市府权益,图利远雄,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第6项之图利罪。
台湾刑法关于“图利罪”的定义是:“图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这就表示, “图利”他人也一样有罪。
台湾有过不少个案都显示,涉案公务员以“自己未获得利益”为抗辩,都被法官以“图利罪构成要件中并非只限于行为人本人获利”而驳回。
台湾独派律师的逻辑如下:
马英九私自决定免除远雄“营运权利金”
=马英九图利远雄
=马英九有罪
若罪名成立,马英九会要吃多少年牢饭?
台湾法律专家说:5年起跳。
那么有罪没罪先侦办起来再说,而为了侦办中的“保全证据”,限制当事人出境是极有可能的——限制出境不表示有罪,只是为了方便侦办,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比如当事人出境不归。
啊(⊙o⊙)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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