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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奇哉,本案怪哉,本案奇怪而绝哉

(2007-11-30 11:00:39)
标签:

社会/纪实

狄仁杰

辛普森案

 

本案奇哉,本案怪哉,本案奇怪而绝哉

    可以这么说,本案奇哉,本案怪哉,本案奇怪而绝哉。兄弟我自首坦白,这句话抄袭了苏文茂的相声《文章会》。苏文茂的那句台词是:文章奇哉,文章妙哉,文章奇妙而绝哉。捧哏的马志存紧接着说:先来三哉(灾),就短八难了。官司的原告,在北京丰台经营一家酒楼,突然就经历了三灾,就短八难了。

    酒楼的房东,要提高房租,但酒楼老板不答应。房东领着一群人,闯进酒楼,争、吵、闹,最后酒楼被锁,酒楼经营者一家人被赶出酒楼,生活陷入困境。

    酒楼经营者愤而告状——但他们告的不是那房东,而是派出所。他们认为,派出所在案中有猫腻。

    奇怪的是,他们告的是派出所,却又请来派出所警察、所长出庭作证,就是说,原告让被告作为原告的证人。这是演的哪一出啊?你要告的就是他,他来给你作哪门子的证?

    法官看到这里也都晕菜了,忍不住问原告:你要他证明什么?

    原告这样回答:要他证明他不尽责不公平,证明他跟房东串通预谋。

    哪一个被告能按原告的要求证明自己违法犯罪?于是人们就看到了这样的法庭奇观:原告自己的证人在法庭上将原告一一驳倒。

    所以我说,这是奇哉怪哉而绝哉。

    这个案子,看得兄弟我有些郁闷。案情并不复杂,但原告把官司打得那叫一个窝囊。兄弟我可以断定,原告的法律知识基本上等于零。他连自己打官司的目的都没搞清楚,他连自己要告谁都没搞清楚。他的麻烦是房东造成的,但他却迁怒于派出所,还咬住派出所不放,这叫做蚊子叮木偶——找错了对象。他以为法庭是幼儿园,他和被告都是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他觉得自己被人欺负了,就去告老师,要求老师摘掉那个小朋友的小红花。今日何日?今时何时?21世纪啊,不是秦汉唐宋元明清。现代法院审判,运用的不是狄仁杰包拯那一套,而是一整套法律条文法律规则。

    就算派出所有过错,官司也不是这么个打法。辛普森案,当时美国法官的一句话如今已经成为经典名言:全世界都认定他有罪,但陪审团不可以。为甚么不可以?因为证据的真实性和逻辑性只要有任何疑点,就不能定罪。

    打官司打官司,这个“打”字,不是“打架”的打,而是“打算盘”的打,打的是技巧,你得会打。

    12月1日星期六18:30,凤凰卫视资讯台的《法庭实录》,一起非常奇怪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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