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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爵是疯狂,这位是麻木

(2007-10-30 17:08:18)
标签:

冷血

残暴

 

 

江苏省通州市张芝山镇曾经发生过一起人命案,死者是觉新村村民陆X英。死者生前吃了一碗丝瓜汤后,突然感到不适,被家人送往医院,不到6个小时就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警方很快查明,有人在丝瓜里下了有机磷农药甲胺磷,并很快就抓住了投毒的人,死者的邻居陈X娟。

警方经调查发现,在陆X英死亡前一天,曾与陈X娟发生过激烈的口角。后来陈X娟供认:她侮辱我的人格,我就想让她身体不舒服,以后不再乱骂我了。她还交待了作案的方法:用半针筒的农药,打了地里的很多条丝瓜。

邻里之间有点儿争长斗短,本来也稀松平常。因为一次平常的口角,陈X娟就能下狠心投毒,这就太让人心惊肉跳了。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把自我看得绝对至高无上,把他人看得绝对一钱不值。这样的人,一旦认为他人触犯了他的面子伤了他的自尊侵犯了他的利益,全部心思就只有报复,只想着发泄自己的心头之恨,至于后果是什么,对社会对自己对他人,会发生什么影响,那是不管的。用陈X娟的话来说,没考虑这么多。

本案庭审中,控辩双方曾就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展开过辩论。

庭审中,她的辩护人说,事件的起因是由于陆X英对陈X娟进行人身诋毁造成的,过错不完全在陈X娟。两人在争吵中,陈X娟被严重侵犯了人格权和名誉权,才起了报复心理。

换句话说,是陆X英自己,害死了陆X英。

兄弟我对被告和被告辩护人提起的这番辩论,十分痛恨。这叫什么?这叫冷血。法庭上没有尸首,但被告的行为等于是往尸首上泼脏水。

20042月,云南大学学生马加 爵,一口气杀害了自己的4个同学。就这么个残暴的马加爵,在法庭上两次请求死刑。而本案这位陈X, 声称自己并没有杀人的动机,可是我看不到这位陈X娟对自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有丝毫的痛心悔过,反而口口声声指责被害人,就差没说死者是咎由自取。

兄弟我想来想去,马加爵那叫疯狂,而陈X娟是另外两个字:麻木。

(凤凰卫视资讯台1131830《法庭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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