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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德才兼备”与“德才兼优”

(2012-05-09 11: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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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领导干部必须“德才兼优”

——一谈“德才兼备”与“德才兼优”

吴玉叶

 

    德才兼备,这是我们党使用和提拔干部时常说常用的标准。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德才兼备。这是对的。但是,对这个标准,我们不妨从理论角度加以探讨。 
    我认为,对新录用的干部,和虽有多年工作经历但仍是一般干部的同志,可用德才兼备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但对已是领导干部的或将要提拔为领导干部的,就不能再用这个标准了,而应该用一个与其身份或职务相对等的、更高的标准或要求,那就是“德才兼优”。  
    我的意思是,德才兼备者,只能做一般干部;而领导干部,必须德才兼优——否则,凭什么提拔呢?
    可以这样说,凡不具德才兼优之条件而被提拔至领导岗位的,无论组织程序完备与否,均系错误之提拔,也是用人上的失误或不当。凡此种种,都会给我们党和国家带来后患和麻烦,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和后果,也必然会引起广大干部群众或明或暗的质疑和不满,引发社会矛盾。 
    因此,希望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时,除了用德才兼备这个标准外,再增加一个“德才兼优”。用这两把尺子分别衡量和使用两种干部:一般干部和领导干部。这样,就会客观些、公正些,也会减少许多矛盾。 
    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些想法和建议,仅供有关领导和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参考;也乐意与对此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探讨。

 

写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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