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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文亮的调查结论,你满意吗?

(2020-03-21 09:37:41)
标签:

杂谈

结论

李文亮

训诫

调查报告

分类: 感悟随笔
对李文亮的调查结论,你满意吗?


3月19日,关于李文亮有关情况的调查结论出来了,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
 
而武汉公安随后也在官微通报:撤销训诫书,就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随后,武汉公安处罚了两位民警,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被记过,办案民警被警告。

对此通报网上嘘声一片,因为最基本的“平反”没有体现,比如,李文亮到底是不是在传谣,如果他不是传谣那么他的举动算什么?李文亮的领导到底对他有没有恐吓,当时网传的“上纲上线”的话是不是属实?在答记者问里提到“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问什么不能在这个案子里调查,其实群众要的就是这个,而不是把他们同李文亮案子分开处理。武汉市中心医院一部分医护人员认为,领导层和医院感控部门疏忽,盲目遵从当时市政府发出的指令,专业能力不够,导致战友一个个倒下。
有人说蔡莉这个外行领导的结果。外行领导内行,并不是导致这场灾难的根本原因,外行领导内行成功的例子很多,钟南山为什么对吴仪念念不忘,心存感激,是因为外行尊重内行。有了这个尊重,外行就能干出内行的事情来。
网友们责问武汉中心医院领导,根本上是因为以蔡莉为首的一班人不尊重内行,权力本位,官僚主义横行。
官僚主义害死人,这算是最有力的证明。
这应该是重大事故了。不追究责任,能向广大医护人员及其家属交代?
什么叫官僚主义?直到3月8日,武汉中心医院领导才全副武装去看望了感染的同事。干活看不到你,犒赏你看不到我。这是对官僚主义的真实写照。
武汉中心医院算是个比较大的医院,有4000多人,还有百年历史。有人会问,蔡莉为什么权力这样大,能让那么多业务人员都唯唯诺诺?
这是业务单位长期行政化导致的,行政化必然带来官僚主义。
还有一家基层地方派出所训诫八名造谣者的事件,为何会引发央视强烈关注,并且,还登上了央视几家频道,这背后,到底有无运作?有无不当行为?
这里面,分明就是官官相护,国家监察委调查组怎么可能只对一个普通医生的事件做调查,而不涉及相关的领导,如果是这样,武汉市政府派个调查组就行了,何必还要国家级的呢?国家监察委调查组也发现了问题,如”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但它说“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这么一推,就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总之,老百姓感觉还是被糊弄了,结论太苍白,没有说服力,也让老百姓十分的失望。我的一个校友有诗为证:

附:题:痛悼一位谣言医生
——星星的第三封来信

(此处,因涉及愤懑和哀痛,以及……故省略210个字)

你是同谣言结缘的人
你的生与死都弥漫着谣言
你是一个谣言医生

你的真话被当成了谣言
却有不少人成了殉葬品
多么希望你的死
又真是谣言啊
哪怕殉葬品不能复生

有人死了,他还活着
有人活着,已经死了

地球上土地金贵
就把你的墓志铭
连同谣言一起,镌刻
在银河系吧
这对我们来说
既是荣光,也是警醒

最主要的是,这里
既没有训诫
可以放开说话
又比较清静
更不会让你反思
一位有良心的人
一位谣言医生

唉,人类啊
说点啥是好呢
……

日子还得过啊
逝者安息,生者珍重

此致,敬礼

你们的朋友
星星同胞

(2020年2月7日清晨敬挽)

……记于2020年3月19日


另,在李文亮微博下的评论区,看看人们是怎么说的吧:

iJoyJoey:只对几个警察做了处分,但武汉中心医院党委书记蔡莉、院长彭义香、纪委书记李蜜打压医护人员预警,并不准他们戴口罩工作,并导致该院300多医护人员感染、4人死亡,4人仅靠仪器维持生命(来自南方周末),这种事情为什么没有追责?报警是谁报的警?找几个警察替罪羊?警察怎么知道这事情的?
3分钟前杨万江2
杨万江2:我们现在才知道,李医生是被你们医院的院长书记给害死的。他们不准你们戴口罩接诊病人,为了制造无疫情的假像,竟然不顾职工死活。结果你和你们医院一大批医生就被感染新冠病毒了。李医生因此而亡。这个凶手一定要得到惩罚,才能告慰李医生的亡灵[蜡烛]
SeeherStark
SeeherStark:平庸替罪,恶却毫无代价。
回复
ñ10
14分钟前
泛爱众love
泛爱众love:每当看到您李文亮医生的训诫书总是内心愤恨,要知道这一份训诫书,对于李文亮医生来说是奇耻大辱!如今武汉公安局道歉,就这么轻描淡写吗?幕后黑手到底是谁?难道武汉公安局不应该写一份检讨书、致歉信吗?让全世界的人都来看看当初是因为武汉公安局执法不当,违反规定!
回复
ñ7
14分钟前
天理律师事务所
天理律师事务所:常识——假定,某省委省政府(向更高层上报与否不明)决定,通知省教育厅转市教育局转县教育局转某校长转某班主任再转某科任教师批评某学生,结果出大事儿了,国家级监察部门调查后处罚了一下某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合理吗?同理适用于某派出所某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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