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鹿记http://img45.pp.sohu.com/images/blog/2007/4/10/12/18/1127110ce5a.jpg
纳米比亚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之一,公路上通常百八十公里才会遇上城镇,城镇周围一片绿洲,其他地方则是无边无际的沙漠,公路两边20米处各有一排与公路并行的目状铁丝网。
一天早晨,公路右侧惊起一头小鹿,没命奔逃,我无意向他发难,也许他对那飞驰的汽车已经见惯不惊,我这两个轮子慢腾腾的怪物反倒黔驴有计,他若一直往前跑,或干脆不跑,我又能奈它于何?天下本无事,庸鹿自扰之。他想逃到铁网里面去,便奋身一跃,撞上铁网,四脚朝天,重重摔倒在地,爬起来再跑,不及十米,再撞再摔,如是者十数次,我的自行车已经与他平行了,那畜生掉头想往回跑,我说一声:“呔!”。只见它腾空一越,咕咚摔倒,四蹄一登,气绝身亡。竟像当年当阳桥前那位夏侯大将军。
我很为其悲悯一番,口诌祭文,一路沉吟:“大道康庄,各行无妨,嗟尔胆虚,非吾恃强,魂归其所,早转途阳,呜呼哀哉……”悼词尚未编完,猛然想起,此乃天可怜见我东西南北之人,古道西风,囊中羞涩,特特赐我野味,我因长期于商店、饭店中寻求食物,竟然忘记了我们最原始的狩猎取食之道,我们的先人,是要食其肉而寝其皮的,今天予不取,深恐反受其咎。因抹回头来,一公里返回原地。
囊中拽出宝刀一口,约有两寸多长,是我平日屠宰面包所用,面对鹿君,亮一个门户,对峙了半日,竟巡不出他一个破绽,不知如何下手,经过一番思虑,决定下三路,先解下它一条大腿,却再理会,动手厮杀起来,颇不简单,惭愧我堂堂三级厨师,竟不如两千多年前那位解牛之庖丁。在时下评级,他最多也就算个四级或五级厨工,如果到了厨房里,按今天的“新风尚”,——评文凭我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我让他打狗,他焉敢骂鸡!说起来那解剖学,我也算读过几本,可今天真刀真枪之下,竟不能游刃有余,铿锵有至。后来想起,好像儿时见过别人杀兔,都是吊起来的,我也把鹿吊在路边涵洞口上,果然顺手得多,与其大战三百回合,两个半小时,累了个通身透汗,解下后腿前腿之肉,里脊外脊,肝、肾一大包。煮成咸肉,嚼了一千多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