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撞死人者应判死刑
(2009-08-05 13:57:23)
标签:
端木刑天飙车死刑斑马线车祸打工妹杭州杂谈 |
分类: 时评 |
文/端木刑天
A.
地点:杭州
时间:2009年5月7日
事件:富二代胡斌飙车将浙大学生谭卓撞飞二十米致其当场死亡,之后花钱100多万人民币,最后被判三年入狱。
B.
地点:杭州
时间:2009年8月4日
事件:昨天晚上又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一名17岁打工妹在过斑马线时,被一辆保时捷轿车撞飞三十米,经抢救无效死亡。车主系20岁左右的一男一女,醉驾飙车。而这起车祸正是发生在杭州的第一条爱心斑马线上。
C.
错误:飙车撞死人者花钱之后只判三年。
正确:飙车撞死人者花钱无效应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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