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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的“房事”我们都知道

(2013-09-28 09:55:54)
标签:

房叔

房事

贪腐

绝财产来源不明罪

我们都知道

杂谈

分类: 评论

    “房叔”蔡彬日前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半,没收非法所得335万元,但庭审未提及“网上揭发的21套房产”。检察机关回应:庭审中提及的两套房被认定为受贿,其余房产购房款来源无法认定,证据链不完整,按疑罪从无原则,暂认定为合法财产。(央视新闻)

    明明是因为其拥有多达21套的房产而被质疑,并最终被相关机关调查,但最终的结果:“房叔”居然真的算是“无房”,仅仅只有两套房被认定为是受贿,而多达19的套房竟然被暂认定为合法财产。不夸张地说,广东检察机关的认定,一定会让围观人的眼镜碎了一地。

    没错,“疑罪从无”的确是刑事司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也希望司法机关在处理任何刑事案件时,都能秉持这样的原则,但问题是,“房叔”并非是普通百姓,而是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当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即可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很显然,“房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有义务说明其所有的房产都是合法所得,否则的话,便涉嫌犯罪。易言之,所谓的“疑罪从无”原则,并不适用于此。如此看来,广东检察机关的认定,不是失责,便像是在替“房叔”脱罪!

    退一步而言,即使“房叔”这暂认定为合法财产的19套房真的是合法财产,那么,“房叔”的贪腐也再次证明,官员的贪婪之心,真的是可以没有止境的!

    无论如何,在当下许多人碌碌一生为一套房而奔波时,拥有19套房产的“房叔”无论怎么看,都应该算得上是富豪了吧!可这样的“房叔”,仍旧贪腐。或许,也可以再替“房叔”辩解一句,他可能患上了“房瘾”,爱房成癖,贪婪成性,就像老虎伍兹此前患的“性瘾”一般。但反过来说,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在人性所固有的自私、贪婪等缺陷面前,用所谓的“自律”、“自我约束”去规范、约束国家工作人员的贪腐之心,根本就是缘木求鱼、自欺欺人?同样的,像曾经风靡一时、即时在当下也很有市场的什么“高薪养廉”,若无明确有效的制度约束,恐怕也只是一种笑话!

    其实,“房叔”的“房事”我们都知道,真的,不管那判决书里写了什么,背后的许多东西,我们真的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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