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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有公义,谁人会“醉”死家园?

(2013-04-02 17:40:41)
标签:

公民

家园

宋合义

碾压

河南中牟

杂谈

分类: 评论

    河南省中牟县姚家镇西春岗村农民宋合义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被开发商的铲车碾死。开发商弘亿国际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士成在接受采访时笑称,这是一个施工事故,死者的酒精含量是231.91(每百毫升),酒量过多。主持人白岩松称“他这一笑让我浑身都发冷。”(央视)

    兔子死了,狐狸尚且觉得悲哀,是为物伤其类。见村民无辜惨死,并且是死在你们公司的铲车轮下,非但没有半点的悲伤,却是面对镜头微笑,如此冷血,何止是让人发冷,简直更是让人出离愤怒!你们若是有些许的良知、人性,还能微笑么?

    佛陀拈花微笑,是为禅理洞明而会心一笑。你的这般微笑,莫非是为了让更多的世人知晓你们的丧天害理?

    无论如何,不管那片责任田里是长着庄稼,还是杂草,都是农人自己的田地。而在自家的田地里,若非经得农人允许,任何人的铲车都不能擅自开进那片田地里。这非但是常识,更是法律关于权利的保护。这也正如西人所说的,“自家草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但遗憾的是,弘亿国际的铲车就能公然开进别人的田园,并且还能将田地的主人碾死。对此,我们自然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也要追究弘亿国际公司的责任。但问题是,即使弘亿国际支付了相应的赔偿,即使那些违法犯罪的人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那“醉酒”的宋合义还能再回到人间么?而下一次,我们又如何来避免类似悲剧的出现?

    并非是杞人忧天,从当年浙江的钱云会,到湖北巴东的张如琼,再到河南中牟的宋合义,悲剧从未真正远离我们。更可怕的是,若是细细梳理这些悲剧,我们竟然还可以看到这些悲剧背后近乎相同的内容:死的都是农民,都是死在车轮下,背后的纷争都离不开征地的身影,事发生后当地政府都“积极”参与调解,“肇事”方都开出不菲的赔偿款……

    不难看出,正是土地背后的巨大利益,尤其是相关政府对村民合法权利、法律尊严的漠视,让暴力、死亡这些词汇一次次地出现在本该平静的乡村。不可否认,社会是需要发展,而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相关建设。但若是这种建设、发展是以牺牲他人权益、乃至性命,以践踏法律尊严为代价,我们还真的需要么?

    但若有公义,政府能够严格依法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未得村民允许,谁人还敢、还能这般随意将铲车开进他们的田地里?谁人又会“醉”死自家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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