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对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广东南雄市百顺镇为了节约公务接待成本,在今年的公务接待中,用自酿米酒代替了市面上购买酒水。(南方农村报讯)
比起喝高价的茅台,或者其他价格不菲的品牌白酒,广东百顺镇自酿米酒,的确是一种了不起的“创意”。算一笔经济的帐,“自酿米酒”,稻米加上人工、柴火等成本全部加进去,最终成本约5元/斤,这个价格,若是到市场上去采购,估计只能买最劣质的酒精勾兑的白酒。若是按照该镇“平均一个月要喝掉100斤酒”的消耗水平,每个月,真的可以为当地“节省”一大笔钱的开销。
但问题是,这些“酒”,不管是自市场采购的酒,还是自酿的米酒,都不是个人行为,也不是用于个人消费。而是成了一种“公务行为”,并且是被用于各种类型的公务接待!
前者,即使是政府机关食堂自酿米酒,也显然背离了政府机关食堂设立的目的。后者,则更是明显地违反了各地的“禁酒令”。更何况,这两者都需要耗费不菲的公帑。即使是五元一斤的自酿米酒,一个月一百多斤,一年一千多斤,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若是再延伸开去,喝酒自然少不了各种下酒菜,或者在加上其他的“招待”,这背后便是居高不下且为国人广泛质疑的各类“三公消费”。
公共财政的每一分钱,都来自社会,来自纳税人。自然,每一分钱的花销,也应当依法进行,且应当遵循公开原则,让所有人知道。对此,各地、各级政府所做的,应当是努力降低乃至取消这种泛滥的“公务接待”。但讽刺的是,诸如百顺镇这样经济薄弱的乡镇,面对上级的“调研”、“考察”,无力“招待”,也不敢、不能对所谓的“招待”说不,而是退而求其次地选择“自酿米酒”,岂不是悲哀至极?
这显然不是百顺镇领导的“聪明”,而是“三公消费”的症结所在。即现实的权力,不是来自百姓、社会,而是上级的领导。官大一级压死人,为了自己的乌纱帽,也为了自己的“享受”,“三公消费”自然是屡禁不止却愈演愈烈。破解这样的难题,显然不是“自酿米酒”,这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只有“还”权地方政府,改革选举制度,让各级领导的权力更多地来自当地选民,让官员对选民负责。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杜绝这种泛滥的“三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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