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刀的自杀”,需要更多的真相
(2012-06-20 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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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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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师范大学女大学生小含突然中刀身亡。家属称,小含中了共13刀,致死的刀口很深,都(割)到喉咙了。警方表示死者身上确有多处刀伤,经初步判断是考试压力过大导致心理出现问题,认定依据很充分属自杀。家属们表示不理解,称孩子的性格开朗。(大河网)
2011年8月27日,湖北荆州公安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谢业新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办公室。警方经过缜密的调查,最终得出自杀的结论。然而,这样的结论,非但没有给案件划上句号,而是引发死者家属及公众的一片质疑。
世间的许多事,从来都有因果。一个人选择自杀,其实也需要理由的,特别是心理方面的障碍。比如,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或者承受了无法再承受的压力,又或者是遭遇了极端的刺激。换句话说,对于任何的“自杀”案件,警方通过专业侦查,应该拿出更多的证据,还原事实真相。这不仅是他们的责任,也是对死者及其家属的告慰。
女大学生小含为何会自杀?警方的初步判断是“考试压力过大而导致心理出现问题”。坦白说,这样的理由是可以让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走向自杀。不过,作出这样的判断,离不开相关的证据。遗憾的是,警方至今未能公布相关证据。相反,小含的家人却给了我们小含不可能自杀的“证据”。比如,她是个“性格开朗的孩子”,并且,她身前还是学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的部长。而事发前一天,小含还先后同家人通过电话,并且没有流露出任何的异常!对此,警方应该展开更多的调查。
在自杀的方式上,一个女孩子,在自己的身上割了十三刀,比起之前湖北荆州公安县的那起“十一刀自杀”还要多了两刀。一个柔弱的女子,真的会有这样的勇气?当然,常理未必能解释所有的自杀现象。否则的话,那些自杀者也未必会选择自杀了。但从专业的角度,警方应该依靠刑侦技术、法医专业等专业技能更细致地还原小含这“十三刀”的全过程,而不是笼统地告诉小含家人及公众这是“十三刀的自杀”。
最大的疑点还在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于绝大多数的自杀者而言,之所以选择自杀,无非是自己不想活了,或者是想让别人痛苦。若是前者,通常自杀者会选择一个相对隐秘、封闭的场所,并且会选择相对柔和的方式。但对于后者,则往往会选择一些相对开放的地点,并且采用一些比较激烈的方式,以引发更多的关注。
早上七点钟,在老师宿舍楼的过道内。小含选择自杀的时间、地点显然有点特别。换句话说,即使小含真的是自杀,那么,将生命的最后时刻放置在教师宿舍楼里,这样的决定,又是否是在向我们暗示着什么?
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对其家人而言,当然是莫大的悲哀。死者已已,不过,对于生者,尤其是当地警方,有责任、有义务查明事实真相。说一句“自杀”很容易,但让更多的人都能信服,当地警方显然还有更多的事要去做,还要有更多的真相必须被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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