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错了”,错在哪里?
(2012-04-16 1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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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
合法权益
菜地
当地政府
条条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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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兰州市一块菜地被拆迁部门误推掉。街道办承认系失误,因菜地和两个建设项目用地连在一起,施工人员“推错”了十几亩地,并称“大学生也会写错字,我们怎么就不能出点错呢?”。律师称,此事的核心在于当地政府的征地程序违法。(北京晨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问题是,对于“过错”,我们不仅要看其性质、危害程度,也要看犯错之人事后的态度。若是无心之过,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错而能改,其实也并非是不可原谅。但假如有人犯错,不仅主观上存恶意,还造成严重后果,甚至都不知悔改!这就不是什么简单的“过”了,而是一种罪恶!
未同村民达成征地协议,不顾村民躺在推土机前阻拦,便将村民十几亩的合法菜地夷为平地,这当然是犯了错。但这绝不只是施工人员看花了眼、搞错了十几亩地的位置而“推错了”,而是当地政府、官员的行为、认识上犯了严重的错误!
一层错误在于当地目无法纪,为达目的,竟然敢公然违法。
现代法治社会,任何的政府行为都应当依法进行。关于土地的征收,也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然则兰州当地,在与村民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是想着用司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却假借“推错了”之名,公然、强行地毁掉村民菜地,如此行为,视国家法令为何物?
当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陈俞风一语道破天机:“有些事情不是一定要按条条框框、按法律一条一条来,那样的话很多事情就做不下去了。”原来,在当地官员眼中,所谓“法律”,不过是一种有着条条框框的工具。想用的话,就拿出来用用。不想用时,就可以扔在一边。
法律可以被选择性地适用,违法可以理解成只是“过错”,那他们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另一层的错误则在于当地无视村民合法权益,并肆无忌惮地伤害之。
从村民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别说是十几亩的菜地,就是村民种在其菜地上的一颗白菜,也是属于村民的财产,不仅不容他人伤害,当地政府也应该严格保护之。但遗憾的是,对照此点,当地的种种做法,根本就是南辕北辙,离题太远。
事实上,对于所谓的“推错了”,当地村民看得很清楚,这就是“完全无视我们的权利”。换句话说,当地不过是揣着明白当糊涂,“推错了”是假,毁掉村民的菜地,造成已被拆迁的所谓“事实”,以逼迫村民同意,并达成其所谓的“征地”目的才是真。从头到尾,当地丝毫没有想到任何地尊重、并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连村民的合法权益都被忽视、都被带头伤害。这样的“发展”,这样的政府行为还会有真的正义么?
更深层的错误还在于当地的寡廉鲜耻。明知自己犯错,不仅不知悔改,甚至,还要狡辩!
是的,大学生是会写错字,但这种错误不是主观为之,并且,他们也要为这种错误担责。但你们所犯的“错误”呢?目无法纪,全然不顾村民合法权益,这不仅伤害法制尊严,也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丝毫的羞耻心,有起码的社会伦理,你们所想到的,应该是“担责”,是承认错误,纠正错误,给予当事村民相应的赔偿,给予违法者相应的惩处,并且努力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
再给当地提个醒,“推错了”三字是好说,但政府的公信力也很容因此失去,至于失去的民心,则更难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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