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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死证明”证明了什么?

(2012-03-22 17:00:14)
标签:

美国

退休金

冒领

指纹验证

新华报业网

杂谈

分类: 评论
    昨日,有网友发帖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规定退休老人须花5元买“死没死证明”,并到场证明自己没死才能继续领退休金,否则就认定死亡。对此,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处工作人员称,网友所说的表格不是“死没死证明”,而是指纹验证表。至于是否卖5元,其称不清楚,“好像是这样”。(新华报业网)
    不管是“死没死证明”,还是所谓的“指纹验证表,所对应的问题,都是指向有人冒领退休金这一问题。也正如当地官方所说的,“为从根本上杜绝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但问题是,给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避免养老金被人冒领,都是政府所应当负担的公共服务之职责。
    是政府的责任,是为了服务公众,又怎么可以变成普通公民的“麻烦”?即便是区区的5元钱,也是向公民胡乱伸手,是乱收费;即便是要进行所谓的“指纹验证”,不管是亲自到现场验证,还是异地验证,都需要相关退休人员付出额外精力!这显然有悖于现代社会的公共服务理念。
    其实,关于冒领退休金之事,即部分退休人员家属隐瞒该退休人员已“死亡”之事实,继续已该退休人员的名义,向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欺骗行为,而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对此,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冒领退休金之事,我们并非“无法可依”。相反,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类似问题,只能说明主管者在查处类似问题时,有可能“执法不严”。或者疏于监管,或者惩处不力。让那些冒领者不仅容易得手,其所需要承担的违法成本也太低。若是主管者能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会有那么多人敢于以身试法么?
    再退一步而言,若是主管者真的想扎紧“篱笆”,防范冒领退休金之事于未然,也还有更好的选择。比如,在信息化的今天,部门之间,各种数据应当能够及时、准确地联通、交换。有人死亡,必然离不开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只要信息能共享,只要主管者有丁点的责任心,一切都尽在“掌握”!谁还能冒领退休金?
    他山之石,日前,笔者所认识的一位美籍老年华人朋友,其夫人不幸在台湾患病离世。得到消息后,朋友立即赶回台湾,在去机场的路上,朋友首先想到的是同美国亲戚联系,询问办理死亡申报、注销美国社会保险的事宜。是这位朋友有着强大的“善良”之操守?其实未必,更多的因素在于美国严明的法纪。任何人胆敢冒领社会保险金,一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所以说,“没死证明”这样的东西,不仅可以证明一个人还继续活着,但也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证明当地主管者的责任心、公共服务理念已死。甚至,也可以证明当地的“法治”也是问题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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