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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请尊重“死囚”的最后权利

(2012-03-07 21:05:23)
标签:

中国

器官移植

主要来源

管理系统

京华时报

杂谈

分类: 评论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器官紧缺是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在卫生部和红十字会组织下,中国即将建立器官移植应对系统。(京华时报)
    的确,现代医学的发展,通过器官移植手术,可以解人病痛,甚至能救人性命。但问题是,在现代社会伦理及法律的规范下,器官不是“商品”,不可以通过金钱交易的方式取得,更不能通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只能通过捐赠的方式进行。即由个人自愿捐献器官,再按照一种公平的机制,由病人接受捐赠者的器官。
    另一方面,一个死囚,不管其在被法院判决之前,犯下怎样的罪行。但对司法而言,法律所剥夺的只是他最终的生命权,或者,还包括政治权利。但在其被执行死刑之前,他还是拥有很多的个人权利。这其中,当然包括其有权决定是否捐赠其人体器官。换句话说,如果一个死囚在其死亡之前,并未做出器官捐赠的决定,任何人都不可以用任何名义擅自取出他的任何器官!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卫生部副部长亲口讲出“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难免会让人心生疑虑。
    道理很简单,黄副部长的表述:“我国即将建立器官移植应对系统,包括受者管理系统、等待器官列表管理系统、捐献者管理系统和器官分配/匹配系统。该系统的公正性将由卫生部进行监管”。也就是说,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这样的系统。那么,对于“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这样的现实,我们有没有做到合乎社会伦理、法律规范呢?有没有尊重“死囚”的最后权利呢?
    可以参考的是,在对待犯罪嫌疑人、罪犯的权利保护上,我们做的并不理想。羁押场所里层出不穷的各种“离奇死”,屡禁不绝的刑讯逼供,还有,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我们竟然不能依法及时通知其家人……
    尽管,我们从来不主张以最大的恶意来猜测别人,但活人权利保护尚且如此,死囚的权利保护,又如何让人乐观。从羁押、到执行死刑,再到火化,对死囚而言,是永远地沉默。而对死囚家人而言,他们能接触的,除了可能的最后一面,便是冰冷的骨灰。在这个过程中,若是有人动了手脚,谁会知道?
    因此,关于“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这样的事情,绝对不是卫生部副部长简单一言就能带过,也希望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能够关注这样的事情,请尊重“死囚”的最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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