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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基本属实,“调查处理”绝对糊涂

(2012-02-21 20:52:39)
标签:

苏州

公款旅游

龙岗区纪委

五星酒店

通报

杂谈

分类: 评论
    2月21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今日(2月21日)下午,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确认“变相旅游”的问题基本属实,并表示目前正依法依规按程序作进一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洋网消息)
    从网友发帖举报,到当地纪委(监察局)发布通报。当地政府的反应,不可谓不迅速。在官员公款旅游之事泛滥并引发民众强烈不满的今天,似乎有那么一点让人欣喜。不过,仔细阅读当地所发布的通报,不得不说,这样的“调查处理”,根本就是在和稀泥,糊涂至极!
    首先,关于调查的时间。公众对此事的关注,源自网络上一份名为《司法局长5天14万天堂豪游》的举报材料中,其中,详细地记录了何旅华公款前往上海、苏州、杭州三地豪华旅游,全程入住五星酒店等内容。而当地发布的通报却称,“去年年底,龙岗区纪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有关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及其它的问题后,立即着手进行了初步调查和处理”。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倘若没有网络上的举报,倘若此事没有引起舆论、社会的关注,我们会看见这所谓的“初步调查和处理”么?换句话说,既然当地早就发现了问题,为何早先没有听到当地的声音?相反,在媒体报道此事时,涉事的何局长还言之凿凿地称是“外出考察并非旅游”、是“考察中的私人旅游项目”。难道,我们对于官员违法之事的调查,都要不为人知?
    其次,关于事情性质的认定,通报称“反映我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的问题基本属实”。事情的真相,也只有一个。公款旅游之事,也应当只存在“是”或者“不是”。那么,当地又为何要说“基本属实”?
    有“基本”,也就有“例外”。有“例外”,也就有“特事特办”……莫非,在你们的心目中,何局长真的只是“不太走运”而已?
    再次,关于事情的处理,通报称“区纪委责令区司法局参与这次旅游的全体人员退回违规旅游费用,上交财政;区纪委领导专门找何旅华进行了诫勉谈话,何旅华已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作出书面检讨。”事情至此,似乎好告一段落了!的确,“酒”都罚了三杯,你们还想怎的?
    但在笔者看来,这样的事情远还没有结束。倒不是说,当地对于何局长的处理过轻。毕竟,我们有纪律、制度、规定等的东西挂在那里。问题是,何局长何以能如此顺利地完成这样的“公款旅游”?而参与公款旅游的当真只有何局长一人具备党员、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对此,即便是罚“酒”,也要拿好杯盏,一、二、三、四、五,摆好样子。而不是抓起酒瓶,胡乱“吹”上一口。
    最后,再来看看事情的总结。通报称“此事暴露出我区在执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等管理规定方面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区主要领导多次在干部大会上强调,要认真吸 取教训,举一反三,从严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也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继续对我区的工作进行监督。”
    再悲剧的事,总能被我们的官员总结成幸福的事。敢情何局长的这通“公款旅游”倒是件好事了。既帮助我们发现了“漏洞”、“薄弱环节”,还能让其他的官员“学习”,还可以同社会各界、新闻媒体拉上“交情”!
    只是,我们想问一下,何局长从来都只是一个人在“公款旅游”么?他老人家带着那么多的“兄弟”出去,花了财政的那么一大笔钱,既破坏党的纪律,也违反国家法律,还有那么一点伤害我们的小心灵。对此,我们的主管者、监督者,统统都不知情?
    好吧,我们可以理解领导们都很忙,大家也都有重要的工作要做。但假如对于身边的官员做出这样的“违法”之事都不知情,那很抱歉,这也是你们的失责!何局长都罚酒三杯了,你们呢?至少也该拿起“杯子”吧!杯具或者“悲剧”,我们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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