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苹果”败诉,与道德无关

(2012-02-13 21:16:19)
标签:

服务

深圳唯冠公司

商标权争议

美国苹果公司

杂谈

分类: 评论
    很长时间以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直为西方国家所批评。但没想到的是,国际知名公司、苹果公司却因为知识产权问题,在中国“栽”了……
    媒体报道,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最终以苹果公司一审败诉而告一段落。尽管苹果公司提起上诉,但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各地苹果门店和代理商不仅下架iPad,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
    苹果败诉,苹果公司生产的“iPad”系列产品被迫下架,甚至,还要面临巨额的罚款。这样的结局,不仅让苹果公司难以接受,也让国内的许多苹果用户,甚至是普通的国人觉得错愕。以至于有许多的声音认为,深圳唯冠公司不道德,自己没本事,看到人家成功了,便跳出来“打劫”,简直就是不要脸、太不道德!
    的确,一边是国际最著名的公司,其所开发的苹果系列产品,不管是在外观设计上,还是在产品功能上,甚至在市场上,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而另一边则是负债累累的国内公司,几乎都拿不出像样的产品(尽管,唯冠公司曾经风光过,但现在的唯冠,在消费电子领域,真的无甚建树)。只是拿着“iPad”的商标,深圳唯冠便想在苹果公司那里狠狠滴“咬”上一大口。
    但就是这个“iPad”商标,仅仅是四个英文字母所组成的商标。也尽管,这四个英文字母是因为苹果公司而名扬天下,但在中国内地,它就是专属于深圳唯冠公司。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深圳唯冠公司早在2001年便依法申请并取得“iPad”的商标专有权。尽管,2009年,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协议,取得台湾唯冠所拥有的“iPad”商标。2010年,苹果公司又与IP公司签署协议,取得其所有的“iPad”商标相关权益。但必须强调的是,尽管,台湾唯冠是深圳唯冠的母公司,但两者皆为独立的法人,台湾唯冠无权私自处理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权。在中国大陆地区,“iPad”的商标权所有人只能是深圳唯冠公司。
    深圳唯冠公司依法享有“iPad”的商标权,当然可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当然有权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在其商标权有效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都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由此可见,苹果公司于深圳唯冠公司关于“iPad”商标权的争议,是苹果公司犯了错,是苹果公司侵犯了深圳唯冠公司的商标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苹果公司固然强大,也很受公众欢迎。但其未经深圳唯冠许可,便在中国大陆公开销售“iPad”系列产品,这显然是非法的,是对深圳唯冠公司商标权的公然侵犯。
    从感情的角度,我们可以支持苹果公司,也可以欢迎苹果的“iPad”系列产品。但从法律的角度,深圳唯冠公司依法享有“iPad”的商标权,当然有权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并索赔。这是深圳唯冠公司的权利,真的与道德无关。
    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的“iPad”商标权争议,实际上也是给所有的国际大公司上了一课。你们可以享受知识产权的保护,获得更多的利益,但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更应该为你们的侵权行为承担必要的责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