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官”、“人官”,不都还是“官”
(2012-01-07 09: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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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
广东省委
劣币驱逐良币
广州日报
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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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委第十届十一次全会闭幕,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做总结讲话时告诫:领导干部要做“人官”,不做被老百姓骂的“狗官”。(广州日报消息)
汪书记的话:做人是做官与做事的前提,也是做官与做事的保证。只有做好了人,做官才能成为“人官”,而不会被老百姓骂为“狗官”。的确,不管是在哪个国家,或者是在什么时代。也不管官员官阶是高,或者是低,对任何官员而言,其首先是人,而后才是官。若不能做一个好人,不能做人事,只顾贪名逐利,蝇营狗苟,所做的尽是些猪狗不如的事,甚至是丧天害理的事,也就只能是“狗官”了。
汪书记的话,直接道破了时下百姓对官员的真实评价,可谓勇气可嘉。而其所主张的“好人”是“好官”的基础,“好官”应当造福百姓、服务社会的论断,也基本上符合社会的期许。但问题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浓厚“官本位”传统的国家,不管是“狗官”,还是“人官”,若只是用个人的道德与追求来区分彼此,终究还是跳不出“官”字迷思!
其实,在现代社会,“官”的定义,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可以掌握权力、享受权势、分配资源,甚至可以超越法律、为所欲为的“官”。而是变成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高阶公务人员。换句话说,在现代社会,一方面,从个体的角度,官员与社会大众在法律、权利上都是平等的,谁都没有超越的内容;另一方面,从“官”的产生及罢免、权力的使用等,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完成,都必须公开、且接受社会的监督,而不是权力的私下分配。
从这样的角度看,汪书记所谓的“人官”,只是强调官员应当具备更高的道德品质,有更高的追求,却没有强调现代“官”的实质,没有重新阐述现代的“官”的理解。甚至,都没有从制度、法律的层面,对“人官”的产生、权力的行使等,提出更具实践意义的主张。
人的道德的确有高低之别,好的追求也的确能促成好事的发生。但道德的评价是相对且软弱的,所谓的追求也难免会空乏。在现实面前,人可以用伪装来呈现出虚假的道德表象、虚假的追求。这在许多贪官的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台上反腐、台下贪污,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更严重的是,在缺乏法治规范的情况下,单纯依靠这苍白的“道德评价”体系,受利益的引诱,还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景象——做好人、好官,不如做坏人坏官……
做“狗官”容易,做“人官”难,但更难的是不是“官”的官!但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才更符合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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