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该不该救“脑瘫婴儿”
(2011-11-24 09: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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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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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是医生救治的对象,孩子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从这样的角度看,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一名从业11年、接生过1000多名婴儿的妇产科医生,罗军因为“救活”一个孩子而被孩子的家长“挥出一拳,又踢了一脚”,得到这样的待遇,真的很让人错愕!
“救”,或者“不救”,在生命面前,这当然不能成为一个问题。一方面,即便是初生的婴儿也具备天赋的生命权,谁都没有权利决定一个无辜生命的生死;另一方面,从法律及道德的角度,父母有抚养、照顾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医生也有救助病人的职责。
不过,从现实的角度,医生该不该救这样的“脑瘫婴儿”真的是一个问题。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同样的,若没有经历照顾、抚养“脑瘫婴儿”的痛楚,恐怕也很难完整地想象出其中的艰辛。此前,媒体曾报道过这样的一则新闻,一位曾身为银行经理的白领女性,有着不错的收入,其丈夫也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按说,这应该是一个幸福、至少在物质生活上无虞的家庭,但这位母亲却生了一对双胞胎的“脑瘫婴儿”,坚强的母亲抚养了这对可怜的孩子整整13年,最终,无力再坚持、并用自己的双手结束了孩子的生命……
“我说过不要孩子,为什么还给救回来!我要和一个傻瓜过一辈子了!”这是深圳那位殴打“救活”他孩子医生的家长的原话。这句话,的确充满了冷漠,但又何尝不是绝望、悲愤!
由此可见,医生该不该救“脑瘫婴儿”,问题不在于医生,而在于社会。一方面,在社会的普遍心理中,或者说在我们的良善道德体系中,“生命”、“家庭”、“伦理”、“爱”这样的东西,究竟该居于怎样的地位。“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但假若事事都以“利益”为衡量标准,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另一方面,则是现实的社会生活,究竟我们能给那些“弱”者多少的生存空间?人的“强”、“弱”都是相对的,而社会又是由人组成的有机体,因此,假如,我们的社会能够给这些弱者更多的帮助,既包括政府对“弱”者的帮扶、救助的义务,也包括社会对“弱”者的爱心支持与关心,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不那么悲苦,能够让他们看到“生”的希望,许多的悲剧还会重复上演么?
令人欣喜的是,“脑瘫婴儿”也并非是完全的绝望。深圳这位“脑瘫婴儿”的母亲就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眼见到儿子时,他的小手四处抓着,用鼻子使劲地呼吸。“我不相信儿子会‘那样’,他很坚强。”而最新的消息,11月21日上午,他们带着孩子再次来到医院进行“新生儿行为神经评定”,然后兴奋地得知婴儿的评分“及格了”。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应该在一起!如果我们的政府能够担当起更多的责任,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够释放出仁爱的信息,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不那么“旁观”,医生该不该救“脑瘫婴儿”还会成为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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