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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生测智商”,该看病的是教育体系

(2011-10-30 10:35:38)
标签:

少儿

智商

教育体系

扬子晚报

义务教育

杂谈

分类: 评论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江苏无锡部分学校教师要求差生去医院测试智商。如果测试结果显示孩子智商低,那么即使成绩差也不会影响到老师的业绩,因此,常有差生家长收到老师电话拜托在智力报告上打低分。目前,无锡市教育局已发文制止此种行为。(扬子晚报消息)
    俗语说,“即便是在同一棵树上,也找不出两片完全一样的叶子”。同样的道理,即便是在同一所学校、甚至是同一个班级里,也不可能找到两个一模一样的学生。
    因此,对学校而言,每个学生都是平等却又有差别的个体。这些差别,可以表现为高矮胖瘦之分、男女之别,年龄的长幼,甚至还可以有成绩、思想品德、“智商”等的不同。但对教育而言,这些差异绝对不是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并区别对待的标准,更不是评价或衡量教师工作、学校工作之唯一依据!
    一方面,从客观的角度讲,教育并没有类的本质区别,所有的人,不论贫富、贵贱、善恶、智愚,人人都可以接受教育。这正如孔子所说的“有教无类”,也如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也曾说过,“教育的艺术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艺术。”
    另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不仅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法中也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所以,具体到学校教育、特别是中小学这样的义务教育而言,教育公平、平等对待学生、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这不仅是教育的本意,也是学校、教师所必须遵守的底线。但无锡部分学校、老师的做法,显然与此南辕北辙、去得太远、太远……
    也正如无锡市新近出台的
《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要求对中小学生进行“智商测试”错误做法的通知》中所言,通过“智商测试”的手段评价学生学习能力、智力状况,甚至据此对学生未来发展进行定位,是违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的错误做法。
    但问题是,那些学校、教师为何会做出这样不智的事?这固然是个别教师思维片面,既忽略了对学生尊严、人格的起码尊重,也淡漠了教育法中关于“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更违背了“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本质。但不能否认的是,相关教育制度、特别是所谓的“绩效工资”之考核,也将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彻底地商品化、效率化!
    毕竟,在班级成绩和老师的绩效考核挂钩的情况下,成绩很差的孩子会“拖”班级的后腿,会影响班级的“荣誉”和“利益”,进而影响到教师的实际收入、甚至前途。但若借助智商测定的方法,证明了学生的智商问题,那就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由此可见,无锡市所出现的“差生测智商”行为,可能会因为当地政府的命令而暂止,但若不能从教育体系上,彻底纠正这种日益功利化、物质化、标准化的现象,所谓的“禁止”,也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换所学校,肯定还会出现更多类似的荒唐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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