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难道是后娘生的孩子
(2011-09-13 09:00:49)
标签:
武清
个税法
百姓利益
地方税务局
一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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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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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正,万众期待。最终成文并颁布施行的法律条款,虽然与公众的期待,依旧有着相当的距离。但3500元的起征点,对于数千万的普通工薪阶层而言,特别是在当前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的今天,每个月能够少缴数十至数百的税收,也实在是一笔不小的“收获”!
新个税法从九月一日正式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也专门发文,根据新的个税法,9月份发放的薪资,均应该按照新税法扣税。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要是在9月份领到的薪水,都应该按照新的个税起征点、即3500元来计算个税。
国家的法律,已经有了明确规定。甚至,在9月7日,国家税务局还专门下发相关说明,进一步阐明了个税法的实施办法。但即便如此,全国多地依旧传出地方税务局不按新法律规定实施、而是沿用旧的个税起征标准来计税。
媒体报道,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日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过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厦门等地,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等理由仍然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
尽管,最新的消息,各地税务局纷纷“辟谣”,全盘否认此前媒体的报道。但这样的新闻,还是很值得我们玩味。
一则、关于法律的权威,在许多地方政府、部门、官员的眼里,好象并不那么权威。就像许多商家海报中常有的那句,“本单位享有最终的解释权”。如何“解释”,法律是一码事,实际的执行,又是一码事;说得再难听一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则、关于百姓的利益,按说,执政者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人民谋利益。正所谓“执政为民、立党为公”,可在实际中,任何法律、政策的实行,只要牵涉到百姓利益、“政府”利益,甚至官员们的利益,利益的天平就会不由自主地失了平衡,当然,不是朝着老百姓那边去!就如当年某位官员所言:究竟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如此地泾渭分明,其怪何来?
再则、关于政府的公信。人无信而不立,政府呢,也应该如此。但奇怪的是,时下的许多政府、官员,对于许多的问题,变起脸来恐怕比翻书还要快。早上说的是向东,到了中午就可以否认,到了晚间,又能变成向西。满嘴跑火车,说得是很溜,但失去的呢。如此地出尔反尔,其信何在?
无论如何,个税法是国家法律,绝不是后娘所生的孩子,如若能等闲视之,到头来,所伤害的,恐怕不只是百姓利益,还应该有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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