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徽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经初步调查,近日有网贴称徽县“七名妇女进京上访被殴打”的情况与事实出入较大,上访者上访理由和遭遇均属失实。(中广网兰州5月30日消息)
媒体发声,公众关注,当地主管部门重视,并积极调查,这是好事。但调查到最后,绝不能一句“网帖内容不实”而了事。
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当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七名妇女进京上访的背后,肯定有难言的苦衷。不管其是否合法、合理、合情,群众之事无小事,而即便真的是小事,小事也往往连着大事,小事也连着民心。主管者都应该认真对待,积极处理。事实上,正如“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若群众的小事尚不能妥善解决,又凭什么说要带领大家进入新时代!
更重要的,网贴所反映的是七妇女上访被殴打之事,这里面包含了两方面的伤害。其一,是对普通公民上访权利的伤害。其二,是对公民的人身伤害。对此,主管者的调查回应是:“4月28日晚,这10名上访人员被送到徽县后,都是自己走下车的,没有发现有人员受伤的情况。”“4月29日上午9时,王彩红、张小丽、杨喜琴、周海红、田桂红、刘秀华等6人又到徽县政府和县委上访,并堵住了县委大门,致使县委车辆不能通行,经过很长时间的耐心劝解才回到信访局办公室,没有发现身体受伤等异常情况。”
这样的回应,与公众所质疑的“七妇女上访被殴打”之事,简直是驴头不对马嘴。自己走下车的,就一定没有被殴打过?被从北京强行带回来,难道不会是对公民上访权利的侵害?
尽管,我们也不能偏信网络之词,片面地相信七妇女被殴之事,但不客气地说,主管者这种顾左右而言它的回应,不是对舆论监督的积极回应,而是和稀泥。不是积极担责,而是推卸责任。轻一点说,是对舆论监督的轻视,重一点说,则是对公民权益的漠视,是主管者的失责。
将心比心,如果是主管者的亲属遭遇这样的事情呢?你们还能这样轻描淡写地一句“不实”了事么?当然,你也可以说,当年湖北省政府门前,不也发生过厅级干部亲属上访被殴打的事么!那我们能理解成报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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