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那边的“交通事故”案,钱云会的头颅挣扎着、高昂在车轮底下。现场的血腥、百姓的激愤、全国网民铺天盖地的挞伐,都敌不过当地政府的“铁案”之说。
是的,结论已经有了,从乐清当地政府的结论,到温州警方的结论,再到所谓的公民调查团的结论。结论都一样,“神马”都是浮云,一切不过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但真相呢?任他舌粲莲花、巧舌如簧,也任他发出公告、出动千千万万的军警,都无法解释公众心头的疑云,无法给公众一个真相,更无法放平钱云会高昂的头颅!尽管那头颅边上,是刺目的红色,是庞大的车轮……
无独有偶,在河南,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电视画面显示,在当地的一处河道改建工程施工现场,居住在河道边的村民因阻拦施工,被工程车直接碾压,送医无效而死亡!
按照乐清那边的说法,死者与开工程车的人并没有任何仇怨,不存在杀人的动机。甚至,还可以指责死者不顾施工安全,强行进入现场,也应该负部分责任。不过,老天爷并非一直闭眼,有时候,还是睁开了一点的眼缝。
与乐清那边路口的摄像头只能看、不能录象储存,有人用照相机拍摄钱云会撑伞过马路人,却没有拍到、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不同的是。在河南这里,碰巧有人用镜头记录下了事发时的场景。
算不上清晰的画面了,除了死者被车子碾压的惨像,更记录了事发时,就在工程车旁边,有一大群穿制服的人,也包括公安人员。但他们对于村民的惨死,不仅没有丝毫的悲悯,竟然还窃笑不已!他们不仅没有立即救人,竟然还站在一旁当没事人!甚至,村民们呼救时,旁边的工程车还要继续施工,并且继续有穿迷彩服的彪型大汉将意图拦截的村民扔到一旁!
镜头继续记录着,愤怒的村民指着一位头发梳得很整齐的“长官”,说他是当地的水利局局长。据村民介绍,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河道整治公告,河道治理时,需向两侧各开挖5米。但在实际施工时,却只向村民住房一侧开挖,开挖距离,远超过政府公告内容。而这一变动的原因,只是可以给对岸留下更多的商品房开发面积。可这样的变动,却意味着新的河道距离他们的住房不到5米!给村民利益造成的损害显而易见。
镜头还在继续,现场的施工方案之所以调整,据说,就是这位水利局局长下的命令。“撞死一个我负责,撞死两个三个我负责,撞死十个八个,看他谁还敢阻拦”。有了这样的“支持”,工程施工方还有什么顾忌?
这样的镜头,虽然没有拍摄下什么“谋杀”的直接证据,却忠实地记录了几点:其一、为了利益,主管者可以无视村民利益,可以随意变更政府公告内容;其二、在主管者眼里,人命真的算不了什么,死一个、两个,甚至十个,都无所谓,只要能“震”住“反对者”就行;其三、在包括公安在内的许多执法者眼里,人命也可以是儿戏、是西洋景、是热闹……
有一句成语,叫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意思是说,可以借鉴别人的东西,来弥补或改正自己的不足。回到这里,借用河南这里的“交通事故”,特别是“事故”背后的“恶”,能不能攻一点乐清那边的“神马”么?又或者,其他更多的类似“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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