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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滋孤儿的未来,是道深刻的社会考题!

(2010-11-29 19:16:43)
标签:

阿龙

麻风村

权利冲突

爱滋病毒

中国广播网

杂谈

分类: 评论

    一个人洗衣做饭,一个人喂鸡养狗,一个人玩耍嬉戏,一个人入睡……父母过世后,生活在柳州市牛车坪村的阿龙过上了独自一人的生活,尽管他还只有6岁。(中国广播网11月29日报道

    他为何如此孤独?尽管现实生活中,类似阿龙“父母双亡”这样不幸遭遇的孩子还很多,可阿龙的不幸还在于,他是个爱滋病毒携带者!他那已经亡故的双亲,除了给了他生命,还在他的血液里留下病毒!出于对爱滋病的恐惧,人们很难有勇气去真正接纳他!

    并不是我们这个社会真的没了爱心,事实上,有爱心的人还很多。曾经有人想要收养他,只是爱滋病毒阻断了他们的脚步。同样的,也有许多爱心人士关心他,给他送来了吃的、穿的、玩的,还有钱。但所有这些东西,只能支持他生命的存活,却无法帮助他真正融入到社会。最现实的问题,正如他奶奶的担心:“有这么多好心人帮助,孩子的生活我不担心了,我现在就担心他的读书问题。不上学,将来长大了做什么?”

    将来,谁都会憧憬将来!可对于这样的爱滋孤儿而言,他的未来在哪里?

    具体到孩子的读书问题上,尽管我们可以说,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而广西当地的《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要求,要保证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可在实践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谁会愿意让自家的孩子跟一个感染了爱滋病毒的孩子在一起读书?”事实亦然,当今年9月份开学后,阿龙奶奶送他去当地小学读书,就遭到了学生家长的抗议,并最终让小学的大门向阿龙关上。

    一边是爱滋孤儿的受教育权,一边是对自己孩子的关爱!真的很难责怪公众,尽管科学早已证明,日常的接触,并不会造成爱滋病的传染。但生活中总是存在着意外,谁能保证自己的孩子跟阿龙在一起的时候,不会出现那种意外呢?

    这样的问题,更是对主管者的考验。一方面,爱滋孤儿也有受教育的权利,主管者有责任、有义务让他有受教育的机会。另一方面,主管者也必须面对其他家长的顾虑,必须保证其他孩子的健康不受到伤害。

    对爱滋孤儿不闻不问,显然不符合我们的社会发展理念。但假如单纯地将爱滋孤儿划定到专门的圈子里去,就像当年麻风病流行时,许多地方都存在的麻风村一样。在民智未开、谈不上什么个人权利的时代,这样的做法几乎受不到任何的指责与压力。可在现代社会,再进行这样的隔离,不仅有违“以人为本”的理念,实际上也存在着对个人权利侵害的危险。事实上,若真的将所有的爱滋病人隔离开,一定会制造更大的社会困扰。

    如何取舍,如何找到这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对社会而言,是道很深刻的难题。毕竟,爱滋孤儿或许只是个案,但其背后所隐藏的权利冲突,却是很真实、也很普遍的。而这种权利冲突,还可以表现在其他领域,也可以影响到所有人。

    那是不是说,像阿龙这样的爱滋孤儿就一定没有将来?从医学的角度,感染了这种病毒,只是存在着潜伏期的长短之别,一旦病发,现有的医疗技术下,他的将来只有“死路”一条。可他终究还是个孩子,还是我们的同胞,还是共和国的公民。我们都可以憧憬未来,为什么不能给他一个未来?

    回到此前的矛盾冲突中,所有的问题,实际上源于一种假设,即与阿龙在一起时,会发生某种意外!可我们能不能假设,这样的意外并不会发生!如果我们都能坦然一点,都能温和一点,都能宽容一点,都能细致一点,是不是有避免这种意外发生的可能?

    当权利发生冲突时,若要化解冲突,除了有各种规范外,彼此的宽容、包容、甚至退让、妥协,或许更有利于冲突的化解。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许多时候,彼此的权利冲突还可能是相对的东西,正如老子所言,“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谁能保证你今天所争取的权利,不会变成明天对你的伤害。而你今天所放弃的东西,又有可能成为你明天所追求的!

    有这样一个设想,既然科学早已证明我们不必谈爱滋而色变,那是否可以由我们的主管者、且是更高位的主管者直接出面收养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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