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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不给力,“承诺”来凑数?

(2010-11-16 20:28:28)
标签:

郑州

当地政府

法治

承诺

城管部门

分类: 评论

    近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该市所有城管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以确保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中新网郑州11月15
    对“骁勇善战”的城管而言,一切都是浮云!打了“神马”,也不过是“事了拂衣去,不露身与名”。所以,在连续制造了“城管持刀伤人”事件、“强行拆除铁皮屋并将屋主扔到郑州近郊”事件及“城管伤人引起公愤致使执法车被掀、道路被堵”事件后,郑州城管又一次出手!只是这回他们有点走眼,被打的尽管不是“李刚”的爹,却是无数善良国人心目中的神——年近八旬的老人,为了救治病儿,不顾年迈,带着老伴,拉着架子车去城里卖红薯。老人的身上,尽是辛酸,也更是感动。

    于是,事情的处理起了点波折。尽管前面的套路一样,什么媒体关注,舆论哗然,跟着当地领导的“高度重视”,表态彻查,接下来么,便是对临时工的处理和正式工的“问责”——罚酒三杯——你懂的!但到了最后,可能兹事体大,当地政府搞起了“创新”,说什么要让“所有城管队员签定文明执法承诺”!

    不知是我们笨,还是当地政府太聪明,难道这个世界上还可以不文明执法?可翻遍我们的法律、规章、乃至城管部门的通行工作职责,都无法找到可以“不文明执法”的条款。相反,我们能找到的却是城管不能打人,城管必须文明执法等的内容。

    即便考虑到部分城管队员大脑的构成比较独特,喜欢听领导的吩咐,不大喜欢去理解法律的内容。但上个月的时候,当地城管部门还曾出台过《郑州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十不准”》,其中明确写到:“不准用粗暴、生硬、冷淡的语言或推诿态度对待管理相对人和来访群众;不准与违法相对人发生纠纷、厮打或者唆使他人打人”。才两个多星期,便成耳边风?难道真的要把“十不准”改成“十不摸”,他们才有可能记住?又或者在这些城管的眼中,规定真的等同于“龟腚”,老虎屁股不能摸,乌龟的屁股还不是随便摸?

    这不是什么笑话,当地政府放着现成的“法治”不用,无法有效管理自己的队伍,却去搞这样的“承诺”规定,不就是在告诉我们,“法治”是靠不住的,真的不给力,所以,不得不用“承诺”来凑数!

    在这个普遍缺乏信仰、信用、信任的年代,专家可以成为砖家,教授能变成叫兽,医生像卖药的,教师像做卖书的,当官的像做生意的,小姐像演员,演员像小姐,甚至党员都可以有党性不纯,干部可以责任心不强,那“承诺”与“放屁”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那么,当地政府又为何不拿“法治”当“法治”,却把“承诺”当“干粮”呢!如果不是他们的脑子太笨,那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对许多地方政府、官员而言,他们并不希望所谓的严格法治。无论如何,严格法治,对他们而言,意味着要将权力关进笼子,至少会限制权力的“发挥”。可“承诺”就不一样了,表面上看是追求,是纪律,但暗地却与旧时的“宣誓效忠”暗通款曲。于是,同“法治”相比,“承诺”的方式,不仅可以舒缓民怨,还能彰显功绩,更重要的,还能培养一批忠心耿耿的好同事!也就难怪许多的官员与地方政府乐此不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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