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有网友以《周口惊现最“雷人”路墩》为题,在一些论坛转发一组照片,披露在太康县与扶沟县交界处设置的路墩,车从这里过如同“考驾照”。昨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这条线路上设置有两处路墩,当地交通部门称,主要是为了禁止大型超限超载货车通行,这一护路的做法符合相关规定。(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客观的背景,当下公路交通运输中“超载、超限”现象屡禁不止,违章通行的车辆不仅容易导致事故,更会对许多低等级的公路、桥梁造成严重损害。但人为地设置障碍,将原本平坦、笔直的马路,硬生生地用8个水泥墩,摆成“梅花桩”,这不只是在防治违章,也是在“为难”普通百姓,更是在展现主管者的工作作风。
问题很简单,治理超载、超限车辆违规通行,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是交管部门的职责。可这些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更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更方便百姓出行?
尽管当地交管部门能找到《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规定,还总结成经验,“是我省普遍采用的治超限超方式,得到了省交通运输厅的认可。”可交管部门问过当地的百姓没有——这样地穿行在“梅花桩”间,方便不方便、安全不安全?
有人方便,就有人不方便。当主管者的取舍,完全是为了自己的“方便”,这样的“管理行为”就很有可能成为“惰政”行为。事实亦然,“雷人”路墩一出,交管部门可以不必辛苦上路检查,照样可以实现管理“目的”。至于百姓的方便,那就只能“牺牲”了。
事实上,这样的“惰政”行为并不只出现在“雷人”路墩上,在我们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几乎所有的公共管理部门都广泛存在。像什么“户外广告”整治时,一禁了之,或者哪里有疯狗咬伤了人便全城屠狗。又或者城管为了城市的“美观”,对小摊贩一味地驱赶。还有当下各地频现的为节能减排而全面拉闸限电……
“惰政”行为频出的根源,表面上看,是主管者“懒惰”所致,但在根本上,还是主管者责任心的缺失。在他们的眼里,只有自己的方便,只有看得见的名利、政绩。而没有百姓的方便,没有看不见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追求。
支持“惰政”行为的,或许还有当下社会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思想,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没有捷径,可以睬着草坪、甚至别人家的花圃也要过去。于是乎,许多的主管者不在实践工作中勤勉、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而是喜欢搞“一刀切”、“一阵风”。
其实,宋人吕本中的《官箴》曾有言:“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日清、日慎、日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日清、日慎、日勤,这样的勤奋,真的很值得我们的官员们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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