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经济适用房”,大家都知道,但是你听说过“经济适用墓”吗?是的,现在墓穴也有经济适用型的。昨天,记者从北仑区民政局了解到,为了解决北仑区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殡葬难,从即日起,将在宁波率先推出经济适用型墓地。(浙江在线10月27日报道)
小沈阳的段子:“人这一生可短暂了,有时候跟睡觉是一样一样的,眼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嚎;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就过去了,嚎!”戏谑之言,倒也说出了人生的大致情形。也即人这一辈子,就是在生与死的过程。赤条条来、赤条条去,尽管新《红楼梦》里将此演绎成黛玉裸死,但对于更多人而言,其意义却在于生当珍惜,死亦当体面!
因此,中国人一直强调叶落归根、人死为大!除了战死疆场、马革裹尸之外,普通的人,不管有钱、没钱,都希望能有一具棺木、一处墓穴、一掊黄土,能让自己体面、塌实地去到另一个世界。
从这样的意义来看,宁波北仑区民政局出台所谓的“经济适用墓”,让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死者也能体面落葬。倒也算得上是“体恤民情”、“照顾民死”了。可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人们为何“买”不起墓地了?
旧时社会,土地属于私人所有,在自己土地里弄一块墓地,只要风水好就行。至于那些没有土地的,或者客死他乡的,大抵也有“乱葬岗”之类的地方。可如今,土地却属于国家、集体所有。除了部分农村地区依旧保留有集体土地作为墓地、并且免费提供给农民使用外,绝大多数的人想要一块墓地,只能花钱去买、并且是不得不买!
同民“生”时的高房价一样,民“死”时的墓地价格,也是扶摇直上,让人望而兴叹。明明打着“公墓”的招牌,却是“挂羊头、卖狗肉”,公共事业变成了“产业”,完全“市场化”地经营,并且还是一种绝对的垄断“经营”。
生时一房难求,死后一墓难得,这是当代百姓的悲哀么?不,把最起码的民生照顾、公共服务当作产业,把人民最后的尊严当作“商计”,即便巧舌如簧,说得声情并茂,也应该是政府的耻辱!
其实,真正从民生、公共管理的角度而言,即便考虑到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或者为了规范墓地的使用,甚至也考虑到墓地维护的费用,让人民出钱“买”墓地,也应该是低价的,或者象征性的收费!否则的话,还谈什么为人民服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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