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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陈绍基的情妇受审,做女人的李泳又该审谁?

(2010-10-19 19:43:11)
标签:

李泳

陈绍基

性开放

南方网

逆之者亡

杂谈

分类: 评论

    日前,据消息人士透露,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的情妇——原广东电视台女主播李泳,已于2010年9月30日在重庆一中院开审,但由于需要补充一些手续,李泳案目前尚未宣判。(南方网10月19日报道

    其实,李泳所涉及的案件,不管案情是简单,还是复杂,只要触犯刑法,李泳都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不仅如此,年轻、漂亮的女主播,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过,却偏偏选择做别人的情妇,在道德范畴内,李泳也应该受“审”。换句话说,李泳今天的下场,是咎由自取,是自食其果。只是,这样的结果,当真的全是李泳的错?

    我们无法知道李泳选择做陈绍基的心路历程,更无法知道她跟陈绍基“偷情”生活的全部,“金风”“玉露”何以一相逢,便胜却人间的法律、道德无数?但一个女人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现实的背景,曾有人统计,被查处的贪官竟有95%以上养有“情妇”。事实上,以2009年为例,许宗衡、李堂堂、乌小青、戴备军、文强等一批官员落马,这些权倾一方的官员,谁人没有“情妇”?至于“三陪女”变成法官的故事,韩局长的风流日记,原海南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李庆普所收藏的高达236份的女性毛发……无不生动形象地展示了男性官员对于女性身体的“渴求”。

    男人喜欢女人,食色性也,而爱美之心,也属天性。但放置于现实社会里,权势之下,这种“渴求”便变了味,更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各种“潜规则”、“明规则”——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对此,女人究竟能有多大的选择空间?

    “男人不爱,女人白坏”。如果没有那些贪官的强烈“渴求”,如果没有权势的诱惑与威胁,女人走上情妇的道路,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官员真的能记得党章规定,真的能记得法律、道德的约束,真的能知道怎样才是真正的男人,能够管住自己的下半身,又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情妇故事?

    放置到更大的社会背景中,糜烂的生活追求,一夜情、婚外情、各种乱七八糟的“门”层出不穷……与性观念开放成正比的是性关系的混乱。性压抑固然不足取,但性开放就能要得?还有,极度拜金思想盛行,金钱至上,万般皆下品,惟有赚钱高。不仅弱化传统道德,更使得“笑贫不笑娼”的笑谈上位成活生生的社会价值观,以至于真的传出“有父母让亲生女儿卖淫”的故事!

    事实上,性开放的泛滥,极度的拜金,道德力的单薄,就像一只只无形的手,一次又一次地把女人把身体放上交易的柜台,成为交换的筹码。倘若再加上外在的权势力,或正或反,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无意替李泳辩护什么,只是想说,李泳这一路走来,尽管更多的是她自己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贪财……但作为女人的李泳,沦落到今天的下场,我们的社会,难道不也该承担些什么!否则的话,一个李泳被抓起来、被审判,还会有无数个李泳跟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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